在申请书中,必须清楚地陈述所需的资源、权利或机会,同学们知道申请书在制定的时候有哪些务必要当心的点吗,下面是一团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执行案并案申请书最新8篇,感谢您的参阅。
执行案并案申请书篇1
申请人:兰x法,男,1961年3月8日出生,畲族,龙海市人,住龙海市xxx11栋401室。
被申请人:兰x勇,男,1970年11月16日出生,畲族,龙海市人,住龙海市xxx99号。
请求事项:
请求龙海市人民法院裁定中止龙海市人民法院“(200x)龙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及理由:
1、申请人经营该100亩土地合法有效。因为龙海市人民法院“(200x)龙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明确认定申请人于20xx年9月24日受兰x辉委托经营其向龙海市xxx村民委员会承包的100亩土地,约定期限是20xx年。即,申请人承包经营该土地的截至日期是20xx年9月24日。
2、兰x辉申请将其承包的100亩退还村委会的申请报告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为兰x辉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自始至终没有到庭作证该申请报告系其所呈请,所以该申请报告的真实性无法考证。因此,在申请人合法有效的经营期限内,xxx村委会将该100亩土地重新发包给兰x勇的合同无效。
3、本案执行后,申请人为经营管理该100亩土地而投资的损失难以索赔。龙海市人民法院“(200x)龙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申请人为经营管理确有投资,而申请人在案后多次向xxx村委会索赔,均以被告知没有资金理赔而告终。因此,如果贵院强制执行让申请人退还该土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4、申请人并非无礼阻止贵院强制执行。申请人为经营管理该100亩土地而投资32万多元,而其中的70亩土地已经由被申请人经营管理多年,而xxx村委会至今未赔偿申请人为该70亩土地的投资损失。现申请人也只是提出以下请求:或者由xxx村委会赔偿申请人为该100亩土地投资328004元的损失,申请人退还剩余的30亩土地,或者申请人继续经营该30亩土地,而申请人为70亩土地的投资损失抵消申请人继续经营该30亩土地所需支付给xxx村委会的费用。
因此,请求龙海市人民法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致
龙海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执行案并案申请书篇2
申 请 人:杨**,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南通市**号,联系电话:1825251***7。
被申请人: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南通市**号,负责人:杨**,职务:总经理。
申请执行根据:
(20xx)开民初字第0232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执行标的:
一、强制执行被申请人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给付申请人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理赔款计人民币40959元;
二、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20xx年11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双倍计付);
三、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执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主持调解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由贵院于20xx年11月1日作出(20xx)开民初字第0232号民事调解书,由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25日前给付申请人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理赔款计人民币40959元。前述履行期间届满后,被申请人并未依约向申请人履行给付款项的义务,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早日执行完毕!
此致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执行案并案申请书篇3
申请人xxx,女,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
申请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住xx。
申请人xx,男,x年x月x日出生,住xx。
被申请人贾xx,男,x年x月x日出生,住xx。
被申请人李xx,男,x年x月x日出生,住xx。
上列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经x市x区人民法院于x年x月x日作出(x)x民初字第xx号一审民事判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事项分述如下:
请求事项:
1.强制被申请人履行x市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赔偿款xx元及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918元;
2.由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已于x年7月24日作出(x)x民初字第2225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书,贾士伟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申请人赔偿费69870.5元,李大均承担连带责任;贾士伟与李大均在履行上述义务的同时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918元。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及国家法制的严肃性,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贵院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x市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年x月x日
附:
1、(x)x民初字第2225号民事判决书一份;
2、该民事判决书已生效的证明一份。
执行案并案申请书篇4
申请人:*** 男 汉族1952年11月生。农民。现住北林区新华村。
申请人认为北林区人民法院(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明,属于错判。但此为再审解决的问题。申请人(***)就本案所谓权利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终止执行意见:
一、上诉期间达成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在程序与实体上表明原告(***)失去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申请人(***)不服北林区人民法院(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因双方达成协议,其协议内容为“原告与被告建筑合同纠纷一案,现经原告人***与被告***协商,上诉人撤诉,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共同遵照履行要不回来,***可继续上诉。”该协议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20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
1、双方达成的协议真实有效。
该协议产生不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其产生的时间、地点的特殊性,决定其真实、合法、有效。业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确认。
该协议产生的时间是上诉期间,其地点是在中级人民法院。并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合法有效。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不应撤诉。”反过来讲,准予撤诉就是没有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应确定为合法有效。
2、民事诉讼是公权利介入私权利,评价私权利的过程。其在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如权利人主张此权利,义务人就必须履行此权利,否则公权力介入将强制执行。但如权利人放弃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人则不须履行,如判决后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有效期间内没有申请法院执行或明确告知不申请执行,放弃此项权利,此案就此了结,法院依不告不理原则,不可能在没有申请人的申请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本案虽然一审判决确定了权利人的权益,但双方已在上诉时达成“上诉人(***)撤诉,原告(***)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协议。协议确定了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是原告人(***)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放弃(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对其赋予的权利。申请人(***)既然放弃了申请的权利,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就不能再接受其申请,从而起动强制执行程序。
3、民法从法理上说是私法,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益。现在上诉阶段原告人***与被告***协商,“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原告人***这一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对被告***法院确定的权利的一种变更处分。处分的结果是不再向被告***主张权利,而向实际欠款人张勇主张权利。这一改变是实体上改变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从而免除了被告人责任。人民法院在被告人责任由原告免除后,不是义务主体情况下,不能强制执行被告人(***)。
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协议的审查认定真实、合法、有效。使一审法院执行局接受执行申请失去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依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允许撤诉行为不是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该协议标的所指向的就是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审查准许撤回上诉的行为时,对一审判决效力和不执行一审判决目的是否正当性必须进行审查。该协议是不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且协议不存在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撤
回上诉没有违背当事人的处分权力,因此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时确认了双方在上诉期间达成的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就是说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是经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的。其中级人民法院的确认可以认为是对原法律文书的撤销,也可认为是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符合《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
反之,如果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对协议的内容“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的审查,不是对一审的撤销或对执行终结的认可,那么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就是错误的,中级法院就不能准许撤诉,只能继续审理或调解。
综上: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权利人不能申请执行。原告(***)与申请人(***)签定的协议,原告(***)放弃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本案应当终止执行。
此致
北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9月7日
执行案并案申请书篇5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电话:_____
被申请人:____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电话:_____
案由:
对被申请人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我局已于年月日依法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该案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________(或者《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编号:_____)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送达被申请人。
迄今,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
附件:1、《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行政处理决定书》)副本____份
2、有关材料件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____年月日
执行案并案申请书篇6
执行申请人:xxx公司,住所地为北京市海淀区xxxx。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
被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北京市丰台区
法定代表人xxxx,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强制执行(20xx)海民初字第33333号民事判决书,即:
1、被申请人向执行申请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七百万元;
2、由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于20xx年1月31日作出(20xx)海民初字第33333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书,被申请人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执行申请人违约金人民币七百万元。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为维护执行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及国家法制的严肃性,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贵院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执行案并案申请书篇7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写明文书名称;(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请求事项:写明申请强制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案由、制作机关、日期、案件编号以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要求。
(2)事实与理由。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2)申请人签名或盖章;(3)申请日期;(4)附项。
二、格式: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 一案,业经 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于 年 月 日作出( ) 字第 号民事判决(或裁决、调解),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或裁决、调解)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 份;
被申请人执行财产所在地: 。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a,女,××岁,×族,××省××县人,××县第××中学学生,现住××县××路××号。
法定代理人:b,女,××岁,×族,××省××县人,××县××公司员工,现住址同上。
被申请人:c,男,××岁,×族,××省××县人,××县××厂工人,现住××县××路××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增加抚养费一案业经××县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19××)×字第××号民事判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为此,特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应祥述,此略。)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1款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被申请人c每月继续给付申请人a子女抚养费××元。
此致
执行案并案申请书篇8
申请人:xxxx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xx
职务:xxxxxxxx
住所地:x市xxx街x号
被申请人:xx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xxxx
住所地:x市xxx街x号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x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搬家腾地的义务,将其所使用的xxxx街x号房屋间腾空交申请人拆除。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系经xx区房地产管理局批准的拆迁人,在xxx居住区范围内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拆工作。被申请人在与申请人达成拆迁协议书后又反悔,拒绝履行拆迁协议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请xx区人民法院处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x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在该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履行搬家腾地的义务,将其所使用的xxx街xx号房屋x间交申请人拆除,迁至申请人为其安置的xx大街x号进行经营。判决作出后,被申请人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其义务,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被申请人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此致
x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房地产开发公司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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