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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监察法心得体会8篇

心得体会是抒发我们自己情感的文章,你知道怎么写才合适吗,心得体会是对过去经历的回顾,对未来方向的思考,以下是一团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3年监察法心得体会8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监察法心得体会8篇

2023年监察法心得体会篇1

今年7月份在全公司开展了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在学习教育活动中,除自己自学外,我还和公司员工一起积极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精神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利用录像学习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辅导报告。 通过自学和观看录像,我对国家非常重视廉政建设感到高兴,但同时又有担忧,腐败问题已经普遍存在于我们的社会,如何搞好廉政建设、彻底消除腐败任重而道远。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共分8个部分。纲要提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明确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着重阐明了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重的保证作用,同时强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使用并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最后要求各级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任务落到实处,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只有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充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作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活动。在学习过程中,我们看到,一些党员干部乃至少数领导干部放松了党性修养,经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权力观、利益观产生扭曲,滋生腐败思想,违法违纪,走向人民的反面,背离党的宗旨,破坏了党的形象,破坏了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因此,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服务于民。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江泽民同志指出:“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必须进一步加大力度,坚持不懈地进行下去。”当前,一些消极腐败现象滋生漫延的势头尚未遏制住,大案要案还在呈上升趋势,党员、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增加,铺张浪费、奢侈挥霍的风气有所滋长,严重地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而且也干扰了经济和改革开放的健康发展。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是必须努力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道德防线,狠抓政治合格的信念教育学习。二是围绕作风过硬狠抓职业道德教育,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强化宗旨教育,使广大员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地站在大多数群众的角度看待问题、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融洽干群关系,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三是经常不断地围绕拒腐防变狠抓警示教育,举办防止职务犯罪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为广大民警敲响警钟,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00五年七月

学习《廉政中国实施纲要》心得体会

2023年监察法心得体会篇2

胸怀千秋伟业,恰是百年风华。如今,历经百年沧桑的中国共产党即将迎来他的百岁华诞。建党百年也是我们党不断进行纪律建设的一百年。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经历了建党建国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后在“文革”中被取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恢复重建,党的十二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向纵向延伸”,走过了早期探索、逐步发展、曲折发展、恢复发展、重大发展、全面推进等不同阶段。它呈现出曲折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人强烈的忧患意识、鲜明的问题导向、科学的内涵发展、服务于革命和建设大局的价值目标。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寥寥数人逐步壮大到如今近60万人,铮铮铁骨、耿耿丹心的政治基因代代相传。无数的纪检监察人员奋战一线,担负起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使命,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落实监督“第一职责”,自觉履行好“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用铁的纪律和绝对的忠诚保证党的集中统一、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

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时值党的百年诞辰,我们广大纪检干部更应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做好新时代党的忠诚卫士!

2023年监察法心得体会篇3

“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既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践中的行为准则。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和自身建设情况,深入持久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集中体现了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体现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本质特征。下面,我就参加主题实践活动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体会。

强化宗旨意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党的宗旨是党的生命,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把自己的宗旨概括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正确认识和把握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结果,也是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我们就是要在党的宗旨指导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难事、做实事,办善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的声音,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强制拆迁补偿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找准症结,即查即办,同时要结合治理教育乱收费,大力纠正理疗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强化农民负担监督工作,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力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等。

强化学习意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目的之一是增强智慧,提升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下,会遇到许多复杂的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只有勤于学习、善于学习,才能在工作中学以致用,才能不断提升工作能力与办案水平。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为前瞻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敏锐性,熟练掌握纪检监察业务,使自己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专家。

善于发现违纪违法分子的违纪手段,找准案件突破口;善于抓住监督管理的漏洞,针对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善于综合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提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效果。同时,还要通晓一点哲学、经济学、现代科学和电脑等现代办公技能等知识,象古人一样发扬“不耻下问”“闻鸡起舞”的精神,不懂就问身边的同志,每天进步一点点,做到博闻强记,学识渊博,并在工作中运用自如,融会贯通。

强化监督意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就是要加大监督力度,无愧于党的纪检监察事业。注重抓监督,在防腐拒变中增强预见性。重点抓好干部教育管理,使领导干部权力的运行始终处于有效监督之下,自省自律。特别是要求党员干部要永远以两袖清风,洁身自好,用正派廉洁来保持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进一步拓展源头预防的领域,研究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制约办法,增强监督制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过座谈会、联席会、个别走访、发调查信等形式,及时掌握执法党员干部廉洁情况,正确分析和判断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苗头和动向,做到及时提醒,防范于未然。通过监督,使教育、监督、惩处重要职责发挥并重,全身心投入工作,鞠躬尽瘁。同时,应当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反腐的渠道,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在社会建立特邀监察员、党风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制度,在新闻媒体建立专门的廉政节目,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在全社会推行“四务”公开,开展民主评议,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是新形势下党中央的总要求,我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这要求变成大家共同的行动誓言,进一步转变作风,奋发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优质服务,发挥作用,不断创造的新经验,取得新的成绩,交出一份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历史告诉未来的答卷。

2023年监察法心得体会篇4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这既是一部责任法,也是一部保障法,对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该法的颁布实施,好比一场及时雨,对我们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通过学习监察官法,我的体会是三个把牢:

把牢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政治定盘星。监察官法第十条规定了监察官应当履行的九项义务,这些义务明示的一个重要真理就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是根本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就是对党忠诚,贯彻执行监察官法,就是要牢牢把握对党忠诚的政治定盘星,增强斗争精神,面对违法违纪敢于亮剑,面对贪污腐败敢于斗争,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切实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以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决听党话、跟党走,自始至终保持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

把牢纪检监察干部为民服务的宗旨压舱石。纪检监察干部是为党和人民服务的,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担当和使命情怀。贯彻执行监察官法,就是要把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压舱石,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根本点,要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要持续纠治四风,纠治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着力整治群众关心的、痛恨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把牢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的履职风向标。监察官法第五条要求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履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察官法完整规范监察官的责任和法定义务,将监察官履职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贯彻执行监察官法,就要坚持职责法定,自觉践行依规依纪依法原则,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始终秉持打铁自身硬的原则,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必须严防灯下黑,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始终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保持清廉本色。

2023年监察法心得体会篇5

今天,距离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监察法、习近平总书记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整整两年。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监察法通过后,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迅速掀起了学习热潮,努力解决新形势下进一步增强本领、提高素质的问题。必须指出,作为一部由全国人大全体会议通过的基本法律,学习、掌握监察法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法律条文,决不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

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应当认真学习监察法。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做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党内监督实现全覆盖,作为与党内监督一体两面、相互促进的国家监察亟待跟进完善。正因此,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理念,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六类监察对象,使监察对象由“狭义政府”转变为“广义政府”,补上了过去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短板”,真正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其中,许多过去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也不属于检察机关“监督对象”的人被纳入了监察范围。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而言,“牛栏关猫”甚至无人监督的“惬意”将一去不复返。要避免无知者无畏的“人生陷阱”,就必须认真学习监察法,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才能避免误入歧途、深陷泥淖,在新时代做一名走在前列的奋进者。

每一位公民都应掌握监察法这个有力法律武器。古语云,“道不远人”,真正有效管用的法律都是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任何一个公民,在学习生活工作中都免不了要和国家公职人员打交道。这些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人行为是否失范,是否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对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徒法不足以自行”,停留在纸面上的法律无法保障任何人的权益。只有自己学法、懂法、用法,在必要时候拿起监察法这个法律武器,将群众监督与党内监督、国家监察有效结合起来,才能确保自身合法利益在同公权力打交道过程中不受侵犯。另一方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经验可借鉴。监察法通过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才真正进入深水区,将触及更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以天下之目视,则无不见也;以天下之耳听,则无不闻也;以天下之心虑,则无不知也”。实践不断发展,制度建设永无止境,只有广泛汇聚全体干部群众的智慧,才能确保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发展和完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学好、用好、落实好监察法。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只有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学懂弄通监察法的每一条规定,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彻“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干边思考,边研究边实践边解决,才能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行家里手,始终正确行使监察权、绝不滥用监察权,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步步深入。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全面依法治国推向新境界,既需要纪法皆通的纪检监察“专才”,也离不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多措并举,既发挥好传统渠道优势,又重视发挥新媒体作用,以更广、更活、更为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普及监察法。

2023年监察法心得体会篇6

3月8日至10日,我有幸参加了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春训班,我们学习了中央、省市区全会精神;学习了信访案管业务知识;监督执纪业务知识;案件审理业务知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条例准则,专家为我们上了一堂纪检监察干部心理健康课。聆听着、相关科室领导的授课,感悟着他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体会,有醍醐灌顶的领悟。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感觉到自身存在的不足,深深认识到只有加强学习,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在工作中学,在工作中提升能力,落实好监督主责,才能更好地履职尽责,切实一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我认为,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明确纪检干部的职责。

根据《党章》第四十四条和《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规定,纪检监察部门的干部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有:在党内,一是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二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三是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四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五是保障党员的权利。在行政上讲,一是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二是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三是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四是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同时,为保障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纪检监察干部享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行政处分权。

二、要明了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哪些能力和素质。

纪检监察干部要履好职,需要的能力很多,体现在综合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各个方面。一是要有学习的能力;二是要有归纳总结的能力;三是要有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四是要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五是要具备收集整理信息,从中发现线索的能力。当然,纪检监察干部要开展好工作,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一是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强的党性原则;二是深厚的政策法律常识水平,讲政治顾大局的工作理念;三是高超的工作艺术;四是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

三、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的途径建议。

(一)加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学习作为永恒的课题,争做学习型干部。不断增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增强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依章依法依纪处理事情的意识;要学习和掌握经济、科技、金融、历史、法律法规、侦察学、心理学、文字写作等多方面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努力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纪检监察干部之间应多加强沟通交流,成立类似业务讲堂,定期不定期结合自身职责和负责工作的重点轮流讲课,探讨纪检监察业务理论,促进业务专才向业务通才转变。

(二)加强锻炼,增强履职水平。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敏感程度高,只是学习没有实践,纪检监察干部很难处理好有时错综复杂的局面。要搭建各种跟班锻炼的平台,可以采取以干代训的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一定时间的脱岗锻炼,如:集中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查办案件、信息反馈、化解信访矛盾等方面的技巧和经验。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了解、把握、服务大局的能力。

(三)加强监督,规范从政行为。一是抓住关键,提高认识。增强监督意识,规范从政行为,是抓好班子建设,推动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二是强化措施,健全机制。当前,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反腐败是由监察部门或审计部门对问题的事后监督和检查。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重视亡羊补牢式的事后监督,而轻视未雨绸缪式的事前防范,更忽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式的动态事中控制。因此,更应强调建立健全各种监控机制,促使形成主动监督、动态监督的有利态势。三是养身修德,增强意识。领导干部是全社会的表率。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道德品格。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领导干部道德的主要内容。廉洁是为民的前提,不讲廉洁,就做不到为民,做不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有可能失去民心。没有廉洁,就谈不上勤政、务实、高效。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公正清廉,公道正派,不喜辜负人民的期待。唐朝的神秀和尚有一偈语这样说:身为菩提树,心为明镜台;时时勤拂试,不使染尘埃。纪检监察干部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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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监察法心得体会篇7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新中国取得的瞩目成就,离不开以往每一时期的艰苦奋斗。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总结了党百年奋斗的十个方面历史经验,即“十个坚持”,其中第十条历史经验是“坚持自我革命”,这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有效克服浮躁、自满、畏难心态指明了方向,为培塑忠诚定力、精湛能力、从严魄力提供了根本遵循。

克服浮躁心态、培塑忠诚定力。当下极个别纪检监察干部静不下心、沉不下气,“小马虎”问题时有发生,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这就要求我们从党的百年奋斗经验中勇于自我革命,坚持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责首要,忠于事业,看淡名利,不为升迁困扰,不为钱财动心,不为酒色忘形,不为人情羁绊,经得住“金钱关”“人情关”的考验。

克服自满心态、培塑精湛能力。“月满则亏,水满则溢”,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盲目自大、安于现状,自认为“已经可以了”,凡事都满足于“过得去”,陶醉于“还可以”,习惯于“差不多”。新时代我们要勤学习、善思考、重实践,注重各种能力的培养和锻炼,广泛涉猎与纪检办案有关的法律、财经等知识,不断丰富知识储备,改善知识结构,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坚持在政治监督、政治审查、政治巡察等各项任务中锤炼自己,着力提高统筹谋划能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

克服畏难心态、培塑从严魄力。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于盯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只想干自己熟悉的、擅长的工作,害怕挑战,害怕困难,缺乏攻坚克难、战胜风险的锐气和斗志。我们要善于担当作为、敢于攻坚破难,在其位谋其政,对工作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攻坚精神,做勇于斗争的“战士”,不做爱惜羽毛的“绅士”,啃最硬的骨头、挑最重的担子、理最复杂的线头,敢于同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政治路线的言行作斗争,同各类侵蚀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消极腐败和歪风邪气作斗争,无私无畏、攻坚克难、斗争到底。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2023年监察法心得体会篇8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以来,各级纪委监委落实新要求、运用新手段,严肃查处发生在各个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成为各级纪委监委干部执纪监督的新利器。从而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经进入全新阶段。作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监察法的实施是一项重大创新举措,它既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也体现了实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统一的必然性,进一步加强了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填补了权力的监督空隙和死角。我们应当从以下三方面体会监察法的实质。

立法过程之严谨确保执纪监督“新利器”牢不可摧。监察法从草案到正式立法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取得了各方面广泛认同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原则和精神。监察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朝着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从国家法律层面确保监察全覆盖,监督无死角,牢不可摧。

覆盖范围之广确保执纪监督“新利器”震慑有力。按照《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涵盖了所有的公职人员,实现了对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职能的有机整合,明确了监察职责和监督方式,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从根本上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能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职能行使之严确保执纪监督“新利器”锋刃无比。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国家监察法明确监察机关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把目前正在实际运用的调查手段纳入法律,赋予必要的调查权限,加大查处惩治力度,确保执纪监督有力度、有劲道、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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