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作文的过程中,能够培养我们的写作才能,为了提升作文写作能力,同学们都要积累不少经常的词语,一团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儿时的回忆作文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儿时的回忆作文篇1
“红米饭,南瓜汤,挖野菜当干粮......"
这首我儿时唱的歌,没想到事隔多年的今天,仍能牵动我的情思,唤起对歌词中南瓜的感情。
一位南方的朋友曾对我说,北方人性格豪放,喜欢怀旧。其实不然,南方人中也有很多是恋乡思旧的。只是从通常看,北方人在这方面似乎比南方人更专注些罢了,因此,乡土人情味也比南方人更为浓郁些。
大凡上了点年岁的人都有这样的感觉,前不久发生的一些事情,很快就会忘得一干二净,即便是没能全忘,竭力去回忆,去寻找,也是依稀模糊,支离破碎,很难拼合在一起;但对那些消逝了数十年的儿时经历,在脑海里却显得格外清晰,生动;一旦从记忆的仓库中寻找出来,全都历历在目,犹如昨天甚至刚才所发生的一样。
有关南瓜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就是如此,虽说已经过去了快四十年。
因各地区的方言不同,南瓜的名字也有很大的差异。倭瓜,北瓜,番瓜···实际上所指的都是南瓜这一种东西。西瓜,黄瓜,甜瓜可以生吃,而南瓜却不可以的,需得制熟方能食用,味很美。
南瓜属葫芦本科,一年生草本植物,性喜温暖,耐旱,对土壤要求不高,适应性比较强。所以,在我国长江淮河以北都有大面积种植。
每当我看到南瓜的时候,总是勾起对童年的思念。那年只有九岁的我很喜欢和爷爷在一起。有一块地离我家不远,是河滩地;含沙量很小,也很肥沃;这便是爷爷的南瓜地了。河滩上没有大树树荫的遮盖,日光好,取水浇灌便利;再就是离集镇稍远,夜晚少有人偷。那几年家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口粮紧的很。我太小了,只能在一旁看爷爷如何种。每挖一个坑就放进去两个南瓜子···在回家的路上我问道:“爷爷,为啥一个坑里放两个瓜子?”爷爷笑着说:“放一个瓜子进去,如果让虫偷吃了,不就长不出来了吗?”“要是两个都给吃了呢?”我还问。爷爷没了话语,笑笑···
没过几天,南瓜子破土钻出了地面;头上还顶着瓜子壳,胖乎乎的很好看。我问:“爷爷,什么时候开花?”
“还得二十几天吧;明天我们就不用来了。”“为啥?”“你看,刚长出来多小,稍不留心的话就会踩着,知道吗?”
我点点头。
好久我都没有去了,没有爷爷的同意我不敢去,怕踩了瓜苗,惹他生气。又过了几天,我实在忍不住了,就问爷爷:“南瓜花开了吗?”“明天就开了。”爷爷笑着说。我也笑了。
河滩上绿油油的一大片,爬满河滩的瓜蔓都开出了喇叭似的黄花。蜜蜂出出进进的时候,传出“嗡嗡”的响声,像吹响的军号。枝蔓上的花可不是都接果的,分雌雄两种花。区分很简单的,雌花开花前,花的低部就有一个小球,雄花没有,这个小球长大后就是一个大南瓜。我问爷爷,为什么不接果的花开的多?爷爷也说不出原因来。虽说离集镇稍远,但还是少不了丢南瓜。于是,爷爷就在地边搭了个棚子,把小黄拴在一边。
“有人偷瓜,千万不能把狗放开。”“那为何把小黄带来?”我不解地问。“那只不过是吓唬人的,岂能真的让狗咬人啊?”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南瓜一天比一天大。南瓜和别的瓜果有着显著的区别,长得越老,吃起来越面。由于生活条件差,在农村南瓜便成了人们的口粮。南瓜易保存,存放几个月也没事。那年爷爷收了近两千的南瓜,除了自己家留的够用外,大都送给村子里没有种南瓜的庒户了,没有哪一个人敢去卖的。
记得有一年去延安,因车抛锚,临时住在一个陕北老乡家中。一进院子,一大堆南瓜吸引了我的视线,不觉自语道:“这么多南瓜啊?”
房东是位六十多的老大爷,见我很惊奇,瞥了我一眼,笑道:“这不能算多,山后一个村庄去年有一家收了一万多斤呢。最大的一个有几十斤哩......”
“这些能卖多少钱?”
“比种粮食强,大部分都让外地人收走了,少留些自家吃,和小米放一块煮南瓜汤,味道好着呢......”
这些年,南瓜已不再是人们的主食了。南瓜不但味美,且营养丰富。含有大量的维生素a和b,具有人体一般不可缺少的成分。长食用反而是减肥的最好方法;南瓜子既可以吃,又是驱除肠胃寄生虫的良药,无副作用。在部队,为了减少开支,连里有两亩菜地,各种蔬菜几乎都有,南瓜自然也是要种的。可连里种的南瓜就是不好吃。在信里问爷爷,说是水土的事,这才明白。
在后来的生活和工作中,我总是每年在房前的空地上种上几颗南瓜,不是为了吃,主要是不想忘掉儿时的记忆......
儿时的回忆作文篇2
现在读高三了,整日扎在书堆里,成了在书海里的鱼。偶尔忆起儿时,才发现儿时的自己是最自由、最快乐的。
记忆最深的就是被爷爷用五毛钱哄着,每天清晨牵着牛去山上吃草。我口说是去放牛,其实,是自己趁机多潇洒一会儿。一到山上,第一件事就是选一块草最多的地方,把牛往最近的小树上一系。牛的活动范围就出来了,以绳子为半径画圆,这个圆内就全是牛的美食,任它去享用。而我呢,早溜到一边玩自己的去了,有时追追蝴蝶,有时摘片树叶当笛子,还企图吹出个小曲儿,可惜,至今都没有吹出过一曲,做得最刺激的就是去别人地里偷落花生,一拔就是一束,以老鼠见了猫的速度逃回来,把吃剩的扔给被套牢的牛。那时,放牛就是高利润的事情,别提有多自在了,没有那么多做不完的作业,只有玩不尽的新玩意儿。
儿时还有一件事不得不提,就是到河里抓鱼虾,这是再也无法重温的记忆了。现在家乡的河流污染严重,根本就看不到鱼虾,我小时候可是清澈见底,鱼虾更是游戏其中,特别的诱惑人。每次放学的归途中,我们都会偷偷的到河里玩上一把。把书包随意的一扔,裤腿挽得高高的,三五成群的在河流里摸索开了。我们还专门自制了鱼篓——矿泉水瓶子切掉顶部,这就是最好的装鱼虾工具了。有时,运气好的,一条鱼就可以把矿泉水瓶挤得满满的,若是谁正好抓到了,不知道要得意多久,他一定会拿着鱼在每一个人眼前晃悠一下,看得你眼红。有的会在他来晃悠时,冷不防的泼点水到他身上,惹得他也回泼,抓鱼变成了打水仗,笑声在河流上空回荡。
儿时的记忆,一触及就是阵阵暖意袭上心头,好想再去重温一下那些自由自在而又快乐的时光。
儿时的回忆作文篇3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的叫着夏天……”每当我哼起这一首《童年》,总是会想起童年时那些快乐的往事。那些美好的画面……
那是一个春日,阳光明媚,微风吹拂着大地。我和小明一家驱车来到一片油菜花田中,我和小明在简单的应付过大人的各种拍照后,便撒开腿跑进了花海之中,不断玩耍嬉戏,玩得不亦乐乎。
“看,小明!那里有一条水道!”突然我发现了新大陆,兴奋的说着。“走你!”他回答道,跑向了那边。我也不甘示弱,兴冲冲的跑了过去,竟差点摔了个狗啃泥也没发觉,直接冲了过去。只见那条宽约30cm。高于20cm的水道两边有数以百计的蜈蚣!我打起了退堂鼓。他却把双手一拍,两眼放光,兴奋地说:“要不咱俩来灭蜈蚣吧!”嘿。这主意我看行,我当即同意了。
“灭蜈蚣行动开始!”随着我的一声令下,我们两个人开工啦。小明不知从哪儿找来了一根粗树枝。用它一个一个的穿过蜈蚣。刺死后扔下水。可没想到才过一会儿,他都傻了眼,我去,这一大块黑压压的全是,我该穿多久啊?他就至此失去了信心,败下阵来。而另一边,我的境遇也不比他好多少。我见四周都不缺石头,便心生的一计,准备砸死蜈蚣。如果砸不下来,溅起的波浪,也可以把它拖到水中,我美美的想着。可却事与愿违。首先旁边虽然不缺石头,但是可以激起能把蜈蚣弄下来的水波的“超级核弹”很少。其都较远,其次他们太重了!可我就一直死命的运送它们,去炸蜈蚣的窝点,但我运完no。7“核弹”后,我也终于累倒了。
过了一会儿,我们开始分析起了失败原因,终于认识到了是我们的工具太落后了,应该采用杀伤力更大,效率更高且更省力的工具。说罢他就拿出了刚刚捡来的必杀武器,“高压水枪”(100ml注射器)加无敌重物(一块枯树根),哈哈,蜈蚣们完蛋啦,我手持高压水枪,见蜈蚣就来一枪,把它打入水里。紧接着小明再给他来重重的一锤,使它彻底死亡。我们见蜈蚣则斩之死,他们都纷纷逃走,才半个小时多,这边的蜈蚣就绝迹了,这场“灭蜈蚣大作战”也以我们的胜利和斩杀100多条蜈蚣的丰功伟绩而告终了。
童年是一张水墨画,画中记录了我们的美好生活,而这一件事是我最喜欢的片段之一。当然,随着我们的成长,这部水墨画的内容也一定会不断增加,充实,最终成为我们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回忆——童年。
儿时的回忆作文篇4
童年,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别人魂牵梦绕的是故乡,而我魂牵梦绕的却是童年。雨,淅淅沥沥;手拖车,吱吱呀呀。我如梦初醒,似乎又回到了童年。在童年断断续续的片段中,我唯一记得的,就是那条贯穿我童年的老街——祈福商业街。那时我还小,才3、4岁,而且又没有弟弟,所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因此,在老街上,总少不了一大一小的身影。小身影一蹦一跳,走在石板路上,活泼极了,大身影则是用慈爱的目光看着小身影,引来不少路人的羡慕。老街上,有许多店。卖宝石的,卖古玩的,卖行李箱的,卖玩具的,甚至,还有卖冰糖葫芦的。
可是,在我心里老街最有标志性的还是雨棚与手拖车。老街迄今为止已有二十多年了,雨棚上早有了一些黑黑发霉的树叶与绿藻,也没人打扫。可是,我望着雨棚,却有种异样的舒服感。而手拖车,则是我在雨棚下躲雨而喜欢上的。因为老街经常下大雨,所以我和妈妈总喜欢在雨棚下躲雨。那时年少幼稚,不懂得欣赏。雨棚下落雨的声的音与手拖车吱吱呀呀的声音正好组成一首乐曲,可那时我只懂胡乱的听罢了。直到多年过去,现在想起来,才顿悟,其实,那雨棚与手拖车构成的音乐正是我童年的篇章。滴滴答答,吱吱呀呀,交错在耳际,那声音是那么的悦耳,像小溪在歌唱。还记得去老街总少不了买一瓶酸奶,那时我就喜欢坐在长凳上吃着酸奶。我总喜欢抬起头天真地问妈妈:“为什么酸奶大多是白色的呢?”妈妈认真想了会儿说“因为……妈妈也不知道啊!”而我总是不厌其烦地回答:“才不是呢!一定是喜欢做酸奶的人认为白色很纯洁,所以才做成了白色。”接着,妈妈笑起来,而我也笑起来。那笑声,传的很远很远,依旧是那么的悦耳。最后,老街被拆了,雨棚也被折了,再也听不到吱吱呀呀的拖车声了,童年也一去不返了。谈论酸奶的事,我也不会再做了。可我多想那条老街啊!我多想童年啊!于是我就写了这篇文章。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又看见童年下的老街,又听见雨棚与拖车组成的声音。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儿时的回忆作文篇5
记得当时年纪小,到处捣蛋又搞笑。弹珠、橡皮筋以及其他一些小玩意儿,那些最无足轻重的小玩意儿,共同记录了我五彩缤纷的童年时光。记得小时候玩弹珠时,我可是班中的高手,一弹一个准,手艺令人惊叹。当时最宝贵的是嵌花弹珠。一颗颗圆球中夹着一道道彩虹,黑的,黄的,红的,绿的,让人一看眼中顿时充满色彩,不由赞叹它们的精美。那一个个色彩饱满的弹珠里面深藏着一个神奇的世界,在那个世界中,有我们童年里最绮丽的幻想。当然了,像我这样的高手用的都是黑色嵌花,在我们小学,玩弹珠一直沿用一个辨别水平高低的标准,就是嵌花的颜色:黑高于红,红高于蓝,蓝高于白。而我,也是当时校内的“四大天王”之一——善弹旋转球。
光阴流转,五年以后,我们到超市随便买一盘跳棋就有一大堆弹珠,个个嵌着花儿,能轻易拥有弹珠,却再难以拥抱儿时的欢乐。我被繁重的学习任务缠身,也毫无时间再去触碰弹珠。往日的时光也渐渐成为回忆,弹珠也从此淡出了我的生活。橡皮筋,则是用来做恶作剧的。从讲台上随便拿一支粉笔,掰成几小块,然后一个一个地用皮筋弹出去,砸到谁谁就中奖了。短短的下课时分,粉笔头们在橡皮筋的帮助下像长了眼睛似的,一发不剩地全落在班长头上。班长顿时跳起来,火冒三丈,夹在她的头发中的粉笔头也跳了起来,在空中来了个漂亮的转身,最终四散而去。紧接着我的麻烦就来了,班长叫我起来,问:“是不是你干的好事?”我立刻双手摆了摆,表示此事与我无关,就差将双脚举起来了。不过你可别以为这是对班长的投降,这毫无疑问是为我自己的“聪明伶俐”所征服啊!不过你可千万别想知道当时的我就像触了电的鳗鱼一样不停地来回摇摆,把班里同学的眼睛都晃花了。当时的我也真是个演技派,就这样居然把班长糊弄过去了。
班长哼了一声,一番“吹头发瞪眼”之后又坐了回去。现在进了初中,再也不敢弹粉笔头了。因为老师们就像浑身长了眼睛一样,你在下边做什么她都看得一清二楚。又或者是当时的我们懵懵懂懂,曾经恍恍惚惚什么都不管不顾。我们像一个好奇娃娃一样对这个世界大张着眼睛,好奇地打量个够……记得当时年纪小,曾经被一个个小小玻璃弹珠的世界所迷惑,也曾兴致勃勃地玩着现在看起来无比幼稚的游戏……时间插着一双隐性的翅膀高速前进,所有的记忆在身边飞驰而过并抛之脑后。然而,为什么在这个阳光满溢的下午,隔着教室的玻璃窗,我突然无比怀念呢?
儿时的回忆作文篇6
小时候,快乐是在一片小树林里,与朋友尽情嬉戏;长大后,快乐是能看见曾经的小树子,空余叹息。
偶然路过那片记忆中的乐园,如一个拥有瀑布般长发的女子掉尽长发,如今光秃秃荒凉一片让人心惊。往日的碧影摇晃,如今的了无生机。伐尽的林地交织在一起,诉说着过往的悲惨经历。
轻轻放下眼前事,叹息,坐在树桩上,摩挲着古老的纹路。恍惚间,四周仿佛升起了苍绿的巨人。那座鸟语花香的“秘密花园”,仿佛又在眼前。
在这片林子里,我与朋友们追逐打闹,尽管跌跌撞撞,但每个人都满怀欣喜地在探寻这林中的秘密。脚下,是软垫一般的青丝,呵护着孩子们的小脚。森林的演唱家不时用清脆的鸟鸣为我们演奏。当我们偶然间发现了这演唱家的小巢时,我们会龇牙咧嘴地聚集起来,一个个像小猴般,爬到巨人的肩上,静静欣赏着,巢中的幼鸟毛绒绒的,像母亲的毛线球般柔软。但我们不忍惊扰它们的清梦,大家都心照不暄地安静,把这份美好小心地放进心里,犹如老探险家一样。
那一天,我如往常一般,踏着欢快的的脚步来到林子,却发现,一条长长的黄带子与高高的栏杆圈住了森林,好像一个霸道的大孩子,得意扬扬地抢走了我们心爱的东西。同伴们都无可奈何地回去了,我在原地张望了许久,才恋恋不舍地离开,离开时,林子里响起了嘈杂刺耳的声音。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电锯伐木的声音,那是森林呜咽的声音。谁会想到,当我们再来到林子时,那里早已是千疮百孔,不堪入目。林子里尽是一个个大窟窿,如枯尽了眼泪的大地。小鸟,没有了;小草,没有了;小林子,再也不会有了。
冷风把我吹会现实,我还是坐在寂寞的树桩上,眼前没有树,只有死一般的寂静。举手投足间,一滴清泪已不觉划过脸膛,清凉而苦咸。
苍木蔽日映孩戏,千啭鸟啼似妙曲。
恍惚之间三年去,空余残根泪叹息。
一切欢笑都成过往,回首处都是叹息。既然回不去,不如以此为鉴,让遗憾酿成一杯苦酒,饮下,再鼓起勇气,去守护记忆中的乐土,那份快乐。可虽如此说,却无法忘却,林子中的那一声笑,一场戏。
站起,离开。物非,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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