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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剑作文8篇

我们平时需要对作文多练练笔才能提高写作能力,想要提高写作文的水平,同学们就需要在平日里多读书,一团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喜欢的剑作文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喜欢的剑作文8篇

我喜欢的剑作文篇1

我国的传统节日有很多,我今天向大家介绍的是端午节,端午节是中华民族最有意义的传统节日之一。

“端”是开始,“午”是最热的时段,端午节就是一年中最热的时间段开始的节日。这个时期,“五毒”最活跃,人们为了去除毒性,保持身体健康,每当端午节到来的时候,民间有很多习俗:吃粽子、扎五彩绳、赛龙舟、挂艾蒿、喝雄黄酒,因此这个节日又叫除病节。这些民俗都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

吃粽子是为了纪念屈原。在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秦国大举进犯楚国,楚国士大夫屈原给楚王提出很多保家卫国的建议,但楚王听信谗言,不采纳屈原的建议,还将屈原打入牢狱中。后来屈原被流放,流放期间,当他看到楚国的江山被秦军占领时,他悲痛欲绝,投汨罗江而死。屈原的爱国精神深深的感动着老百姓,老百姓为了使鱼虾不吃屈原的尸体,就向江里投米团,当时屈原投江的那天正是端午节,后来演变成人们吃粽子的习俗,以此来怀念屈原。

扎五彩绳是为了驱走疾病。传说端午节时人们把五彩绳戴在手上,把疾病吸走,在端午节后的第一场雨就要把五彩绳扔掉。这些常识大家一定要记住哟。

挂艾蒿是为了驱赶蚊虫。天热容易滋生蚊虫,古代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逐渐认识到艾蒿能驱走蚊虫,于是大家纷纷在自家挂满艾蒿。现在驱赶蚊虫虽然不再用艾蒿,但人们仍然以这个形式来传承这个习俗。

端午节是有意义的节日,我们要传承发扬光大。我就给大家介绍到这,关于端午节的习俗还有很多很多,我就不一一介绍了,请大家自己去探索吧。

我喜欢的剑作文篇2

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喜欢的事物,也是有讨厌的事物,做了喜爱的事,会让自己充满快乐的滋味;做了讨厌的事,反而会沉浸在无聊的世界中,彷彿没了活力般。

在我的人生中,我最喜欢友谊了!有了朋友会让我觉得有了安全感,也有了陪伴。在友情的世界中,我可以无拘无束的尽情玩耍,围绕在朋友身边,也少了一分寂寞的感受。在我快乐时,朋友会陪我一起快乐;在我伤心哀伤时,朋友会安慰我,友情对我来说是很可贵的,谁都不能破坏它。

读书对我来说也是一大兴趣,因为内容的精彩,让我 无法停歇,也无法倾听他人的声音,宛如跌进自我的安静世界,无法自拔。每多读一本书,就等于在尝试新鲜的事物,读完后,不仅学习了些许知识,还了解那位作者的功力,更让我自己的内心平静如水,简直是一大享受,书本好似我的镇定剂,总是能让我从慌张的心情恢复平静,恰似魔法一般,真是神奇!

我的生活中不只有友谊和书本,我也很喜欢游泳,在水中那瞬间,让我觉得自己好似成了水母,轻轻的飘在水上,好舒服啊!在这时,我终于明白,“喜欢”在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如果没了“喜欢”,就显得格外格格不入,我们必须要用快乐迎接明天,也要用活力与喜悦迎接美好的未来!

我喜欢的剑作文篇3

他留着一个平头,有神的眼睛微笑起来是那么和蔼可亲,总爱穿条纹衬衫。他那大大的将军肚里装满了知识,可以说是满腹经纶,他就是我们的语文老师——曹老师。

曹老师是所有科目老师中我最喜欢的`老师,他讲课生动有趣,而且批评学生也不是破口大骂,更不会上前动手动脚,而是用风趣幽默的语言去化解。

比如咱班上有一个叫孙可欣的女孩,她就有多动症,上课时总是上窜下跳,像个猴子。曹老师说孙可欣表现好时叫“孙可爱”表现不好的话就叫“孙可恨”,这可把孙可欣的脸说得红了,跑到座位上,立刻坐得像青松一样笔直。

再比如说我们班之前是全年级最差的班,曹老师接班时说女生教了不改,叫“女叫不改”,男生不改叫“男不改”。自从曹老师接班后,我们班的作文是写得最快和最轻松的一个班。曹老师教我们写作文,很有意思,他为了能让我们听得懂变化,用通俗的方法来讲作文。他总觉得语文作业太多根本没用,主要在于课外积累,所以经常给我们推荐许多好书,大家在他的带领下已经比其他年级书读的读的多了。而且周老师中午还会给我们看一些涨知识的纪录片,比如《辉煌中国》、《我的房子》、《大国重器》,我们的成绩蹭蹭地往上涨,从年级倒数第一下子变成全年级正数第一。

曹老师之所以深受同学们的喜爱,是因为它总能给大家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真希望曹老师下学期还教我们啊!

我喜欢的剑作文篇4

我国有非常多的,传统节日,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每个节日都有独特的风俗习惯。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春节啦,俗称“新年”。

每到春节,在外的孩子们都会回到老家和自家的老人团聚。有的地方会写下春联,并贴在门的两侧,有的地方会贴门神,让门神保佑他们幸福的家园,有的地方会舞草龙,我给长辈们看得可欢了,还有的地方会放鞭炮,听:啪啪啪。所有的地方都会发红包看春晚哦,最普遍的就是大扫除了,对于春节其实还有个传说呢,你一定很想听传说吧,我给你讲一讲: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对老人,年老才有一个男娃儿。每年大年初一,小妖“崇”,都会来人间抓小孩,在他们头上,用手指点一下。从此孩子便会,不会说话,整天只会傻笑。所以,老人和大人们都很害怕,它伤害自己的孩子。所以在大年初一那天,老人和小孩一直玩到深夜,后来老人让小孩睡觉,陪在他身边,还送给他一个红包,小孩他把,红包放在了枕头底下。果然到了半夜,那小妖又来了。他刚走近那个小孩,更要用手指,点一下他的头部不料,红包里,闪出了一道亮光。小妖精,立刻跑走了。原来啊,那个红包里面装了八枚,铜币,其实是一位神仙变的。从此人们就有了发红包的风俗。

这就是我喜欢的春节,你们喜欢吗?

我喜欢的剑作文篇5

课余,我喜欢打篮球!

篮球,我从开始的那天起,就已经学会了这个词。可能是因为家庭原因,父亲喜欢篮球,也带动了我。

篮球,他填充了我生命的全部,几乎再放下不一丝东西。当从对方球员手中“偷”球后的窃喜;当运球进入对方禁区时的激动;当三步上篮入篮时的兴奋,合为一体,使我无法从篮球之中自拔出来,因为我太迷恋他了。

篮球,我从小就喜欢它,从小就爱看篮球比赛。尤其是美国nba。我最喜欢nba骑士队的勒布朗詹姆斯,因为他传球准确,具备极棒的力量和身体素质,他的身材和技术全面型优秀,最重要的是他具有无私的品德。

篮球,让我明白了无数道理。nba的科比说过:“我对于篮球的目标努力,在于无论是82场比赛,平时的训练中,还是当我独自举重,或清晨完成500个跳投时,都只有一个目标。”科比的话是我觉得无论在篮球或是其他方面,都要明确目标,然后向目标尽最大努力冲刺,就会取得成功。

篮球不但是我增强了体质,还磨炼了我的意志,增强了我的团队意志,也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我喜欢篮球!我喜欢它的所有奥秘,包括它给我带来的快乐——我就是喜欢篮球!

我喜欢的剑作文篇6

冬银装素裹,春百花争艳,夏骄阳似火,而我却独爱静谧的秋,爱它的美丽、喜悦,和那一丝丝淡淡的韵味。

轻轻地,秋天来临了。她是穿着金色的华尔兹舞裙迈入这个世界的,轻盈而柔和,没有喧嚣,没有纷扰,有的只是无边无际的宁静。我站在天地遗留给我的角落,守护紫丁香花开的梦幻,看着这个落叶纷纷的世界,忽然觉得很干净,很温柔。

秋也充满了丰收的喜悦,充满了孩子的笑声。稻田里,谷场边,都是成堆的黄豆、花生、玉米,闪耀着斑驳的阳光的颜色,嘻嘻哈哈地挤成一团,笑着,闹着,它们的嘴里唱的可是丰收的赞歌?忽又想起五年级体育课和同学们一起捉蚂蚱的情景。那黄绿色,深深浅浅的草丛中,隐匿了多少秋的精灵?我们悄悄的拨开草,细细的寻找着,有时会看到几只小蚂蚱,便都伸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地将它盖住,然后,小心翼翼地翻开手察看,同学们在互相比着谁的蚂蚱多,谁的蚂蚱大,每当有人又喊道:“我捉到一只!”其他人便投来羡慕的目光。这样的秋的生活,何尝不是最快乐的呢?

秋留下的唯一的信物,便是那一片一片,形态各异的秋叶了。这当然也是我喜欢秋天的主要原因。我走在铺满黄叶的林荫小路上,打开一本厚重的书,取出一枚精致的红叶,叶脉,叶络,纤毫毕现,那是岁月的痕迹。

秋是我最喜爱的季节,可人们都说它是离别的,是伤感的,但同样就是这些伤感、思绪,敲开了我的心扉。

我爱秋天,它的美丽、喜悦、韵味,都会永远的记刻在我的心中,我知道,那是一段无法磨灭的回忆。

我喜欢的剑作文篇7

书是知识的海洋。我是一个爱阅读的人,我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绿山墙的安妮》。

一次,我和妈妈去图书馆看书,我无意中发现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特别喜欢,妈妈就买了一本送给我。书中的主人公叫安妮。她从小父母双亡,在孤儿院长大。在她十一岁的时候,绿山墙农舍的马修和玛丽拉收养了她。安妮成长的过程中虽然有很多不幸,但是她活泼乐观,勤奋好学,通过她的努力获得了大学的奖学金,还成为一名乡村教师。

我特别喜欢安妮这个主人公,她虽然从小生活很艰辛,但是她总能乐观地面对烦恼,一直坚持学习,也取得很好的成绩。她的精神也常常激励着我好好学习。

前一段时间,我在接连两次的数学考试中都考得不好,我很沮丧,不知道该如何学好数学,对学数学丧失了信心。这时我又想起了安妮,她好像在对我说:“军雅,加油!我相信你一定能学好数学!”书中安妮不断坚持,努力学习的故事又像过电影一样,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激励着我打起精神,好好学好数学。通过我的努力,我的数学成绩终于有了提升。

德国伟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我喜欢阅读,我还要阅读更多的好书,收获更多的快乐与知识。

我喜欢的剑作文篇8

“莎士比亚说,诗人和疯子,都不属于红尘十丈的人间。诗人隐居在疯子的隔壁,疯子却闯进诗人的花园。”我非常喜欢余光中先生的这段话,因为我也非常喜欢诗。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一页诗歌》,这是我的掌上宝。在我心情烦躁之时,沏一杯花茶,品着这本书,便成为人生中最惬意的时光。在我熟睡前,读一首小诗,然后心满意足进入梦中,黄粱美梦也不过是一纸荒凉。

当你陷入迷茫的时候,读一首“食指”的《相信未来》,什么绝望,无非是人生中的一丛荆棘;当你辗转难眠时,读一首林徽因的《深笑》,愁云惨淡的人生旅途也会瞬间阳光普照……这本书里的每首诗都有不同的意境,随着读者年龄的增长与心智的成熟,每首诗便会读出不同的韵味。我酷爱这本书,每次读完便觉得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有了新的解读。

我觉得诗人是幸福的,在雨中、在伤心时、在开心时,写一首诗,把自己的情感融合进诗中,让世人与自己共鸣,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我觉得读者是幸运的,在自己悲戚彷徨、孤独无助的时候,读一首诗,蓦然发现原来世上原来还有自己的知音,这又是多么惊喜的一件事。

?一页诗歌》给了我最好的阅读体验,它就像我的知己,我的影子,在我孤独的时候抱紧我。郭敬明说过:“这个世界,有人长大,有人成熟,有人永远是少年”。读完这本书,你会觉得就像完整地走过了一生,体会到了人生不同时期的不同味道。

“一部书籍将人迷,魅力并非是标题。欲想评价高于低,唯有看过知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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