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融入自己的见解,读后感才能更加生动和具有说服力,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思考,读后感是读者对作品中的情感表达和描写技巧的赏析和评价,以下是一团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活着读后感600字5篇,供大家参考。
活着读后感600字篇1
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活着读后感600字篇2
?活着》在同事推荐的上看到排名看到的,决定看这本书是名字吸引到了我,挺感谢同事给我的电子稿,花了两天的时间读完。作者余华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讲述了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故事主人公徐福贵年轻时是个阔少爷,他吃喝嫖赌、挥霍奢侈,甚至目中无人。
在一次赌场上,他输掉了家里所有的地,作为地主阶级的土豪,没有了地,他什么都不是了,从此以后,福贵一家家道中落、一贫如洗,一夜之间,从大少爷变成了贫农,但令人惊讶的是,福贵没有自暴自弃,他突然变得成熟起来,他带着母亲、妻子、儿女,在简陋的平房中过着艰苦的生活,他开始干苦活、下田耕作、早出晚归。但生活总是那样出其不意,令人捉摸不透。在一次回城的路上,福贵不幸被抓去当兵,就这样与家里音讯隔绝了三年,等到他辗转回到家中时,母亲已经离开了凡间,女儿凤霞成了哑巴。后来生活越来越痛苦,妻子病重,并一步步走向死亡,女儿因产后失血过多死亡,儿子因献血过多死亡,女婿做工时被板车压死,就连外孙吃豆子也被噎死了。
福贵的一生,最痛苦的是见证着一个个亲人的离开,而他还活着,活下来承受煎熬的孤独。之前亲人的离世,他还会痛苦流涕,后来他麻木了,他变得平静了,他也明白了,他就是要这样遭受无数次生活的暴击后仍然继续活着。对老父亲老母亲几十年的血脉恩情,对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儿子有庆十几年的家庭温情,对和孙子相依为命的几年爷孙情……道不完,诉不尽的感情早已无声沉淀,再也激荡不起他心中任何一道波浪。每一次亲人的离开,他能感受得到,是心在割痛,在流血,但却没有了嚎啕大哭,只有饱经风霜的脸颊任由清风刺伤。
人为什么活着?人为了什么而活着?“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段话对我的触动特别大。
我认为,人是为了那短暂的幸福与快乐,就要心甘情愿地去承受一生的痛苦。无论多么黑暗的谷底,多么低迷的深渊,多么恐惧。无奈,都不能绝望,因为活着,就是希望。活着,带不走什么,也留不下什么,只有曾经在记忆中永存罢了。
生活中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活着没意思”成了很多年轻人的口头禅。
当工作稍有不顺心,生活不尽人意时,就开始自怨自艾、怀疑人生。
但只要读完《活着》,你就会明白:任何苦难都只是人生的一种经历,只要勇敢趟过去,就是成长。
活着读后感600字篇3
平凡,但不平庸。
——题记
活着或死亡都是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这薄薄的一本书却花费了我好长时间,这让我更加切身体会的读懂了这本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导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但又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有特殊的时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幸福到衰落,身边的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的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头瘦骨嶙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
最让人心痛的莫过于福贵的儿子抽血过多死了,那么天真的一个孩子,遇上了一个“医术高明”的医生,为了救县长的老婆,没想到那县长还是跟他一起饱受战难的春生。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了吧,你总会面对到一些不想接受的现实。
这个世界确实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富贵,而有的人却只能像福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汗血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做,我只能面对现实,或者依靠努力打破现实,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己能对世界友好,因为你很难改变世界,但世界改变你却易如反掌。
回到书本,福贵做到了不被世界改变,就算经历什么大起大落,他总是能无动于衷,依照着自己的意愿进行下一步的打算。
世人总说“人生之意不如事,绝大部分”,可是真正有那绝大部分的却极少,当你开始埋怨世界,有没有想过是自己哪里做错了呢?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活着读后感600字篇4
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余华》,是一部关于一个小人物与他家人,在饥饿年代挣扎生存的书。
最初,书中主人公福贵是一个浪荡子,仗着祖辈积累下来的财产,整日游手好闲。有一天,他在赌场里把钱输光了,从此他们一家便过上了穷困潦倒的生活,而命运也再没有垂青过他。
?活着》的发生时间是在抗日战争到改革开放期间。每个时期他都会失去几位亲人,然而他却像石缝里的草,不管外界环境如何恶劣,他都顽强地生存下去。但命运弄人,当改革开放后,全中国迎来了春天,农民们也不例外(福贵在破产后成为了农民),开始包产到户了。可惜此时福贵的亲人都已经全部逝去了。
可以说福贵的命运是悲惨的,他为活着而苦苦奋斗,但最终却孤独终老。我认为国家命运和个人命运是密不可分的,国家贫穷,个人也只能苟且偷生,就如本书里的福贵那样。虽说年轻时确实放荡,但贫穷让他认识到了生活的艰辛,他从此艰苦地当牛做马。余作家是这么形象地比喻——他要让鸡变成鹅变成羊变成牛再变成马。(注:这里是把财富比作动物)然而“吃大锅饭”却让他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马”又付之东流了。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虽然福贵经历了赌光家产和再度破产,这些都让他活下去的信念更加坚定,且他也算逃过了一劫。而当初赢了他的家产的龙二,却因为“地主”这个名号而被杀掉了。
?活着》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为活着而活着”的道理。即使福贵赌输了全部的田地,但是他为了活下去而放下面子,厚着脸皮向龙二租了五亩地,从地主降为农民。苦难促进了他的成长,成熟了他的心智,让他懂得:也许前方仍然一片灰暗,但只要自己还有一口气在,就要将生活进行下去。这就是“为活着而活着”的精神,这就是中国老百姓的坚韧不拔。
活着就会有希望,有句古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为活着而活着”,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在动荡年代里,活着就是一种胜利,并且生命的意义就在于生生不息。
活着读后感600字篇5
刚看完余华的活着,掩卷之间又是一声叹息。很早以前就听说了这本书,却一直没有机会看,翻开的时候发现自己挺幸运,因为多年前就看过了电视剧版的《福贵》,情节有改动,电视中的凤霞还发过疯,苦根好像也没死。
或许是现在的生活过于安逸,我无法设身处地的将自己抛到那样的环境中,体会活着的不易,但人的情感却是任何时候都会产生共鸣的,青年的福贵不知天高地厚,挥霍无度,败光家产,沦落为贫农。贫穷的生活消磨着他们的生命,母亲或许在对儿子的思念和对儿子“又去赌钱”的担心中离去。此后,悲惨的阴影就一直挥散不去。全书我觉得最引发泪点的就是有庆的死,从出生开始就没过过好日子,倔强,却有担当,有责任感,本应对他的未来充满希冀,他或许是扭转这一切的关键,却被无良的医生活活抽完了血(读此段时我是愤慨又心酸的不能自已),无法想象一个承载希望的活生生孩子,可以在一瞬间化身孤魂,无法想象一个父亲不仅要忍着丧子的悲伤还要瞒着无法承受打击的母亲,无法想象白发人送黑发人,却无法将这悲痛安放在逝者灵柩中长埋地下,只能刨个坑,裹着件单衣就入土。或许是我想法太幼稚了吧,总觉的作者过于残忍了一点,应该幸福的活着的人却以最悲伤的方式死去,就好像我们总希望明天可以更好,须不知最好的时光就是今朝,人生不是我们所能预测,一切却都已冥冥之中早有注定。
那头叫福贵的牛是福贵从死亡的边境拉回来的,别人说这头牛年龄比他爹都大,顶多活个两三年,福贵淡然回到自己的时间也差不多了,两三年够活了。结局苦根的死也是出乎意料的,不会说话的凤霞生了一个满嘴跑话的儿子,算是对人心理的安慰吧。这一切虽说不全是福贵年轻的过错,但他自己当年犯下的种种,最后都被他亲手埋葬。活着,对福贵而言是一份责任,尽管没有实现从鸡到鸭再到牛的重振家门的抱负,但是陪家人走过,相守家人的一生,不正是活着的意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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