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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蟋蟀》的读后感5篇

读后感是我对书中情节发展和高潮迭起的思考和感受,阅读能够拓宽我们的视野,提供更多的素材和思考角度,对读后感的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以下是一团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蟋蟀》的读后感5篇,供大家参考。

《蟋蟀》的读后感5篇

《蟋蟀》的读后感篇1

我读了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永远会记住那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记住它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市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地它认识了朋友:聪明的塔克老鼠、忠诚憨厚的亨利猫,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它用自己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它思念乡下的生活。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我明白了:友谊等于忠诚和信任和爱心。拥有塔克和亨利这样的朋友多么幸福啊!我们又为朋友付出了多少呢?就在昨天,我们上体育学习武术操,不经意间,我一转身,王浩冰一出拳,打到了我的肚子。哇!我哭了,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的难受,好朋友赵书誉急忙跑到我面目前问东问西,打到哪儿了?很疼吗?要不要打电话回家?、、、、、、我眼里闪着幸福的泪花,太感动了。但是我做到了吗?我没有。我一定学习主人公在以后的生活中去理解、帮助朋友。

多一个朋友,就增多了一面镜子。少一个朋友,就减少了一面镜子。这些镜子帮你一生明亮着。指引着该如何学习?如何生活?如何对待朋友?

我相信,我和朋友之间的每份珍贵的友谊,会像钻石般晶莹剔透无杂质。

《蟋蟀》的读后感篇2

很多人都认为出名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因为出名能得到羡慕、赞美和荣耀,这里面也包括我。但看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之后,我完全改变了这种看法。

柴斯特是一只小蟋蟀,它原先只是乡下的一个土老帽儿,一次搭错了车来到了美国纽约广场,被小男孩玛利欧捡到。在还不适应城市环境时,它半夜磨牙咬坏了主人家辛辛苦苦赚来的两元钱,后来在和塔克老鼠、亨利猫举行宴会时,又引起了火灾。主人家的妈妈气愤之极,要将柴斯特赶走。就在这时,柴斯特不经意地鸣唱起了在宴会上学会的《重归苏莲托》,勾起了白利尼妈妈的回忆,这才留了下来。此后,它天天在报摊里演唱,轰动了时代广场的地铁车站。一时间,柴斯特名声大噪,并且为玛利欧一家带来了幸运——每天的报纸都能迅速地卖完。可表演了一段时间后,柴斯特觉得这样的生活并不快乐,决定回到乡下的家乡去。

柴斯特出名后为什么觉得不快乐呢?因为在出名之后,它受到了很多约束:首先,一天两次音乐会,不管它心情好坏,它都得按时演奏,这使它感觉很“累”,结束时。其次,柴斯特很不喜欢被人盯着看,也不喜欢“音乐会那一只只肮脏大手的试图抚摸”。这使柴斯特特别怀念过去在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于是,在一个夜晚,它跳上最后一班火车,回家乡去了。

好不容易等来了出人头地的机会,柴斯特为什么还是感到不满足?在有些人看来,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而亨利猫所说的一段话,恰恰说明了答案:“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是啊,出名带来的荣耀虽然也能让柴斯特感到满足,但同时也带来了疲倦和约束,它渴望能自由地做自己想做的事。在家乡的草地上,心情轻松自在,在月光如水的夜晚或阳光晒得身子暖和的时候,它就会放怀鸣唱,这是随心所欲的鸣唱,没有一点儿约束,也不需要理会周围观众的眼光。对于柴斯特来说,这比音乐会带来的快乐强多了。

出名的快乐和自由的快乐,哪个才是真正的快乐呢?我想,如果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的话,我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出名风光无限,但有太多的约束,自由无价,没有什么可以替代!

《蟋蟀》的读后感篇3

里面讲了蟋蟀柴斯特因一时贪吃跳进了野菜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一堆垃圾成了它的临时住所。后来,它被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发现了,成为了他的宠物。在报摊里,柴斯特结识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善良、忠实的亨利猫。为了帮助白利尼一家,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吸引住了路人,白利尼一家也因此卖掉了许多报纸,摆脱了困境。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蟋蟀柴斯特,它向往自由,珍惜友谊,并且敢于承担,不推卸责任,这些都值得我们大家学习。此书中有一段让我十分感动:有好一会儿,这两个朋友就这样待在那里,依稀还看得见那只蟋蟀在和它们挥着手。但是随着火车渐行渐远,钻进黑暗的隧道里,一切也就消失不见了。但它们还是努力往那一片漆黑里凝望着。

这是一本充满友爱和温情的小说,告诉我们的还是那句老话:“友谊是最可贵的!”最后,我想提醒大家:黄金失去可再得,友谊却是千金难买的。

《蟋蟀》的读后感篇4

在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主人公蟋蟀叫柴斯特;老鼠叫塔克;猫叫亨利。

这本书是说: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它被人带到了纽约,在纽约它认不得回家的路,遇到了报摊小男孩玛利欧,成了他的宠物。然后又遇到了老鼠塔克和小猫亨利,三个小伙伴在一起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冒险故事。

小主人玛利欧买了一个非常精致笼子放在报摊窗边,让大家都能看见,然后把柴斯特放进去,还把笼门开着,晚上,塔克把一些钱放进去当枕头和被子,柴斯特还睡它的火柴盒(火柴盒是柴斯特第一次住的地方)晚上柴斯特梦游把一张两块钱的钞票给吃了一半。结果早上玛利欧的妈妈看见了,立马拿着一本厚厚的书砸向老鼠塔克,砸到了塔克一只后腿,看到了那张只剩一半的两块钱,玛利欧的妈妈气不打一出来,然后她命令玛利欧把柴斯特给关起来,并不能放出来,除非柴斯特把两块钱还清!老鼠亨利把它的一些积蓄想办法都给了玛利欧的.妈妈,买了柴斯特出“狱”。

三位小伙伴在报纸间开了一场派对,亨利带了许多吃的。他们三个开着开着就忘乎所以了,塔克碰到了火柴盒点燃了报纸,幸亏柴斯特聪明机智,用闹钟的铃声引来别人关注,扑灭了一场火灾,不然的话,整个报摊都会烧着,它们也会被烧死。从那时以后柴斯特变成了妈妈眼中的不祥之物……

在塔克和亨利帮助下,柴斯特发挥了它的音乐天赋,帮助玛利欧一家的报摊一举成名 ,报纸卖得飞快,妈妈又把柴斯特给留下来了,并把它放在报摊窗前让更多人来买报纸,柴斯特又成了玛利欧家的幸福之星……

柴斯特是个充满乡愁的蟋蟀,在外时间久了,他感到自己并不快乐,最后在伙伴们的帮助下回到了故乡。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可以有冒险的精神,但玩耍只是一时的快乐,家是我们最安全的港湾,小伙伴们,冒险过后记得回家哦!

《蟋蟀》的读后感篇5

暑假期间,我读了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非常喜欢看它。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比较贪吃,而不幸被人从康涅狄格州带到了豪华的纽约时代广场,跳进了野餐篮,被压在了一个牛肉三明治下面。但他十分幸运,在报摊上交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这两个好朋友。柴斯特蟋蟀来到这以后,不断的给报摊带来厄运,比如报摊起火和吃掉了两块钱的纸币,但是后来,柴斯特蟋蟀也用歌声给报摊带来了好运。最后,柴斯特蟋蟀成为了整个纽约市著名的音乐家。但是,九月的时候,它想家了,于是他们在排水管里开了一个告别柴斯特派对,大家都很开心。最后,他们带着柴斯特蟋蟀去火车站,告别了柴斯特蟋蟀。柴斯特厌倦了城市生活,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

看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他让我懂得了友谊很重要,只要你真心爱别人,帮助别人,别人也会真心的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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