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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书的读后感7篇

优秀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在书中找到自己的人生智慧,从中汲取力量和勇气,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回顾和巩固读书的内容,对书中的思想和情感有更深刻的体悟,下面是一团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喜欢的书的读后感7篇,感谢您的参阅。

喜欢的书的读后感7篇

喜欢的书的读后感篇1

?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我的为师之道》一书是特级教师于永正先生的“封笔”之作。我认真拜读了这本书,正如于永正先生自己在书的前言中所说:“本书是我对自己从教五十多年的较为全面的总结。读者从中可以看出我的教育观、语文观、学生观,乃至于我的性格、为人和其他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书中的第五章《行无言之教》部分对我的触动颇深,受益颇多。

这一章的开篇便引用了老子的话:“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而其中的“不言之教”指的就是“身教”。身教的力量和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身教”无痕,而且于老师认为这种影响在小学阶段尤为显著。因此于老师说:“老师就是一本教科书——一本学生天天看的‘无字之书’。”

接着于老师指出作为一名语文老师,对学生潜移默化、影响深远的“无言之教”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字。“当老师的(尤其是语文老师),能写一手好字,第一节课就能赢得学生的好感。”于老师在书中说道:“我的老师和我的语文教学经验告诉我,写字的意义太大了,小学生要写好字。”于老师强调练字要成为教师备课的重要内容,每课要求学生写的字,自己必先照着字帖练;要板书的词语,也要练,力求让板书的字成为学生的“字帖”。要琢磨每个字的间架结构,看准每笔的起笔、落笔,不把每个字练好,不会善罢甘休。

二是朗读。于老师说自己备课除了练字,还练朗读,而且练朗读花的工夫比练字多得多。“朗读受朗读者智力、能力、感受力、表现力、道德情操、审美情趣的制约,所以教师要加强修养,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教师如能达到“见文生情”的朗读水平,即便不讲朗读技巧,只是一遍一遍地读给学生听,然后让学生一遍一遍地跟读,时间久了,学生的朗读水平也会自然而然地跟着提高。

教师要奉献全部光和热。教师要不断学习,剔除以往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中陈旧的落后的东西,采取现代化的的教育方法和手段,去教育和引导学生。教师必须勤学不辍,不断充实自己。知识贫乏是不称职的教师,对教育事业不忠诚是失职的教师。教师要大力开发学生的聪明才智,让每个学生身上的才华都放射出灿烂的光彩,让每个学生身上蕴藏的智慧火花,都炽烈的燃烧起来。

教师要有自制力。自制力是意志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教师来说,具有自制力,善于控制自己的情感,行为能够约束自己的动作、语言,抑制无意的激情和冲动,这既是职业修养中不可缺少的的心理品质,也是教育技巧高低的尺度。冷静是智慧的源泉,急躁是无能的表现。教师在盛怒时,要学会忍耐,压抑脾气,心平气和的跟学生对话。

喜欢的书的读后感篇2

本书作者daniel t. willingham现任弗吉尼亚大学的心理学教授,他长期研究大脑的学习和记忆机制,并特别关注这一学科在基础教育领域的应用。本书是一部以中小学教师为目标读者的教学参考书,其目的是帮助教师了解人的思考机制并据此更好地制定教学方案。书中的结论有些和我们的经验或直觉相符,有些反之。但所有论点都是基于作者本人和其他认知科学家的科学研究得出,因此值得严肃对待。

作者将全书分为9章,并在每一章阐述了一个明确的认知相关的结论。这些结论中,个人认为最重要的,应该是以下三个:

一、人类不善于思考。

别误会,如果横向比较,人类肯定是最善于思考的动物。这里所说的是,虽然人类拥有所有动物中最大的大脑,但其中大部分并不是用来思考的。在漫长的大脑进化史(上亿年)中,大脑进化出理性能力的历史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小点(几十万年?)。比起进行逻辑的、理性的思维,人类更擅长处理感官信号的刺激。所以,这解释了为什么学生都不喜欢上学,因为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而学习和思考天生就是困难的、让人痛苦的事情。其实人们反倒应该奇怪,为什么人类会进化出思考的能力,而在很多情况下还愿意去思考。根据作者的断言,思考的驱动因素主要是好奇心,而思考解答问题所获得的成就感,也能够补偿我们在思考时感到的痛苦。

推论:学习目标应该经过努力能够达到。莱布尼兹26岁时还是一名从事外交工作的法学家,他走上发明微积分之路起因于一位数学家朋友给他出了一道题,让他计算(1+1/3+1/6+1/10+1/15+1/21+1/28+......)。莱布尼兹以一个门外汉的直觉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如果这题太难或太容易了,恐怕都不会燃起他对数学的熊熊热情。

二、想避免思考的痛苦,就必须进行更多的思考。

痛苦毕竟非我所愿,如何才能尽量避免思考的痛苦、享受思考的成果呢?这得先从思考的机制说起。作者将与思考相关的要素区分为外部环境、工作记忆和长期记忆三部分。人们思考时主要使用工作记忆从外部环境和长期记忆中获取信息,再进行加工处理。一般人工作记忆的容量都非常有限,也很难扩容。比如,终其一生,多数人都会觉得心算2位数乘法(34*76什么的)是件很吃力的事情。与之不同的是,长期记忆可以大幅扩容。比如,刚开始学加法的孩子只能掰着手指头数,因为他的长期记忆里没有与此有关的信息。但绝大多数成人都可以随口说出个位 数加减法的答案,因为他们已经通过多次的练习把相关答案刻入长期记忆里了。多次进入工作记忆的思考过程会进入长期记忆、被当作一个整体而加以接纳。这样,以后出现类似的问题时,人脑将直接调取结果而不再重复思考过程。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可以节省有限的工作记忆空间。进入长期记忆的不但有知识点也有内在规律,在处理那些未曾记忆的新问题,长期记忆里存有相关经验的人可以很容易地透过一些表面现象发现内在规律,这也是思考能力提升的重要方面。一言以蔽之,从说话、算术、开车、打字这些普通技能,到写作、演奏、体操、科学研究等等精深的领域,提高水平的诀窍都是一个:熟能生巧。

推论:大量反复的练习是学习必经之路,再无捷径。当然练习也有一些技巧。比如高强度的连续学习效果并不很好,如果将同样的学习时间分散到更长的时间段中,在初次学习以后,隔几天复习一下,记忆会更加深刻。

三、聪明不仅是天生的,更是后天努力得来的。

一般而言,大家都知道智力水平由先天(基因)和后天(教育、营养和环境)两方面的因素组成。稍早的时候,研究结果倾向于认为先天因素是主要的,后天因素是次要的。但近期的研究越发显示出后天因素的重要性。或许比较合适的说法是,基因会影响初始状态下的智力发展方向,但到底发展到何种程度,更多依赖于后天因素。书中列出的一项研究成果显示,专业钢琴演奏家的平均练琴时间,比普通钢琴教师要多出50%;而一流和二流演奏家的练琴时间则相差无几。换言之,天才一定是勤奋的,而勤奋虽然不一定能造就天才,但至少也能造就人才。

推论:夸人聪明只会让人变笨。这是因为,传统上我们习惯于把智商看成是先天决定的,因此认为聪明与否是固定不变的,被夸奖聪明的人会倾向于表现得聪明,因此往往害怕失败,回避挑战。而恰恰是可能失败的挑战才能让我们思考,也因而有可能让我们把更多的东西加入长期记忆。因此,作者建议把夸奖聪明改为夸奖努力。无论对原本做得好还是不好的人,夸他努力都会鼓励他做得更好。

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遇到一些困惑,所以看了这本书。看完以后发现,对自己也很有帮助。是为记。

补充:是因材施教,不是因才施教。

人在认知方面的差异可以定义成成两种:认知能力的差异和认知风格的差异。认知能力差异决定了人的学习效率,认知风格的差异则说的是,人们可能偏好不同的认知或学习方式,比如有的人喜欢听,有的人喜欢看。能力和风格的区别是,能力有高下之分而风格没有。有大量科学家曾试图识别出人的认知风格,并根据这种风格施教,希望可以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但他们几乎一无所获。相反地,某些研究发现,如果是根据所教的'内容而不是被教的学生来选择特定的认知手段,会有较好的效果。比如,学语言总要听,学绘画总要看,学几何总要推理,学诗歌总要感悟。所以,教不同学生虽然应该设定不同的目标,但却不需要采用不同的方式。

喜欢的书的读后感篇3

我只知道甘草可以止咳,怎么和于永正老师联系起来了呢,仔细阅读这个章节后,我明白了,正是因为于老师具备甘草的品格,所以他与同事相处得好,学生也喜欢他,这不是我们每个老师都要做到的吗。

首先甘草性温,味甘。于老师就是一个温厚的人,在他的回忆中写到他儿时的几位老师都是温厚的典范,微笑是他们共同的名片,宽厚是他们共同的品格,这就是潜移默化的影响啊。

在我们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多想想于老师的经历,在我们大动肝火时,多想想对学生的影响,让我们用一份冷静别样的心境来处理事情,不是更有利于学生的品格发展吗。

其次,甘草包容,几乎能与所有草药为伍,不但能解百药毒,还能提高其他药物的疗效。形容到老师身上,就是宽容,大度,有气量,不计较。

人是易怒的动物,尤其是面对那些个别学生的时候,又如何能忍得住。但想一想我们从事的就是教书育人的工作,不是有句话形容我们吗——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想想肩上的责任,我们一定要先处理心情,再处理事情。

第三,甘草能调和。我觉得于老师说得特别好,为师者对学生要温和,亲切,还必须严,什么时候都要有度,不可执于一端,以至于学生产生抵触情绪,老话说还打一巴掌揉三揉呢。

其实每个学生都很在意老师对他的态度,内心深处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喜爱。即使我们不能保证喜欢每一个学生,那也要做出喜欢他的样子。读了这个章节,让我感到要做一个合格的老师,一定要有甘草的品格。

于老师就是愿意做甘草,做一个动脑子的人,做好人,做温和的人,做宽容的人,做善解人意的人,做善待学生的人。以后的教学工作中,我会带着思考教学,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不断完善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努力做一个让学生喜欢的老师!

喜欢的书的读后感篇4

汪国真在他的《我喜欢出发》中说:“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

诚如汪老所说,我们身处在这样一个“五色乱目”的时代,太多的事情牵绊住了我们的双脚,使我们欲言又止欲进又退。我们不断地犹豫,不断地错失良机,却又不断地欺骗自己,说什么“三思而后行”。是的,你的顾虑都是对的,但你没有看到的是在你犹豫不决时,成功人士早已果断先行一步,用风雨兼程换回耀眼成功。本质上来说,人与人并没有差别,也许偶有智力之差,但那无关大雅,然而有的人扬名立万,有的人却卑如蝼蚁,探求根源,无他,在于敢做与不敢做。

我们总喜欢谈论乔布斯、比尔盖茨的成功,总是惊羡马云、李彦宏的辉煌,然而我们却选择性地忘记了他们成功的前提,那就是看准时机果断出击。在智能手机的设想还未能为人人所接受时,乔布斯果断出击,毫不迟疑地摘下这颗新世纪的明珠,而犹豫了的诺基亚却因此无缘智能手机市场,最终沦为附庸。无独有偶,当国内电商业前景一片茫然时,马云以敏锐的思维当机立断,开启了中国电商业大门,而紧随其后的京东虽也有所作为,但终究因一时之差而逊色不少。

人类社会的众多实例无一不在警示我们要果断出发,勇敢地踏上征途。正如英国学者艾略特所说:“世上没有一个伟大的业绩时由事事都求稳操胜券的犹豫不决者创造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太多的犹豫只会动摇意志,禁锢前进的步伐。只有当成功建立在果断之上,果断伴随着成功,历史才会勾勒出无数成功者的伟岸身躯。

我喜欢出发,出发是我的宿命。即使出发不一定成功,即使一路风雨兼程,但只要尝试了、付出了,便永无悔恨。“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想好了就去做永远好过踌躇不前,不去尝试永远不知道前方是什么。

喜欢出发的人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喜欢出发的人永远不会成功。让我们携手共进,踏上征途,与果断相伴一生,去创造出属于我们的时代,我们的辉煌!

喜欢的书的读后感篇5

一口气读完《我喜欢出发》这篇文章,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不禁地想赞美一番,作者这篇文章写得太好了,每一句都触动着我的心,朴实的言语,内心的喜欢出乎意料。不停地探索着一个又一个未知的生命片段,在生命中永不停歇地探索,出发争取另一段新生活。

怎能不喜欢出发?初出象牙塔的我对于外边的世界仍旧是一个懵懂的孩童,它的广袤与深度还有待于我不懈地追求与探索。我们的每一个行业领域都是一片浩瀚的海,每一起案件都能激发对未知领域探索的激情;每一次对数据的整合分析都是一次思想的交锋。作者所表达的感情难道不是给予我们生活以及人生道理的思考吗?在每一点每一滴中,我们在收获,我们在懂得。积累着,前进着。学习的过程便是量变的过程,只有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促成质的飞跃,才能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更沉稳,更精彩。

人的一生是短暂的,但世界上有不绝的风景,只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太深的流连变成了一种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森林的神秘,谁不想不断的追求,追求完美和进步。我们能走多远?这不是要问两脚而是要问自己的志向。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观念改变,行动才会改变,行动改变,命运才会改变,要为自己树立一个目标朝着目标去奋斗,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人生也会因为这一路的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是啊,人就应该这样在挫折中学会坚强,在征服中凝聚力量。我们是蓝天上那鹰,每时每刻都在向远方展翅翱翔!每一次成功,都是一个新的起点,每一次起步,都是为了期待那个没有终点的远方。是的,远方是一条射线,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让我们用一生逼近远方。即便我疲惫成蜗牛,我也不会放弃跋涉的梦想;即便我衰老成标本,我干枯的眸子里仍闪烁着对远方无尽的向往。因为,因为我的梦在远方!

出发是忘记痛苦的良药,出发是实现梦想的阶梯,出发是证明我还活着的依据。人因出发而不再无聊,人因出发而更加激情四射,人也因出发而更加珍惜已拥有的幸福。

喜欢的书的读后感篇6

有这样一个小姑娘,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她的裙子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只好拿红布来拼凑,结果一块红,一块蓝,与众不同。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的袜子也很特别,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而脚上的黑鞋也比她的脚大一倍。十来岁的她力大无穷,甚至可以举起一匹马。这个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她就是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袜子皮皮》中走出来的。

她很顽皮,一次,她去赴咖啡宴,客人们还没有走到桌子前,她就开始大吃大喝。吃饱喝足之后,她抓起方糖罐,把所有的方糖都倒在地板上,又把砂糖也倒在地板上,因为她说方糖的样子像砖块、砂糖像沙子,都应该铺在地板上。主人对她无可奈何。

当然,皮皮也很勇敢,当一个小伙伴掉进大海里,鲨鱼对他虎视眈眈的时候,所有孩子都吓呆了。这时,皮皮迅速跳入水中,和鲨鱼同时游到小伙伴身边,把嗜血成性的鲨鱼举出水面,扔出老远。

还有很多好玩的情节呢,比如“皮皮上学了”“皮皮接待小偷拜访”“皮皮再次去航海”……它们都等待着你去看呢。快点拿起《长袜子皮皮》吧,你一定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童年!

喜欢的书的读后感篇7

从一年级开始,我就开始看书了,一直到现在,我看过了许多有趣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还是《明朝那些事儿》了。

当初我是看见新华书店在推荐这本书,抱着试一试的心理买了一本,谁知我刚刚看了一会儿,就被它迷住了,从早到晚只要有时间,我无时无刻的都在看这本书,就花了两个月就将它看完了。

这本书使用写小说的手法叙述了从元末明初一直到明朝灭亡的过程,而在这七本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五本帝国飘摇了,它讲述了在严嵩倒台之后徐阶、高拱、张居正三人,他们实干家为中兴朝廷呕心沥血;同时也是阴谋家,为了达到目标而不择手段,就这样在政治舞台上上演了你争我夺的好戏,还有一部分讲的是外站,也就是援朝战争。

在这本书中,我最讨厌的角色还是严嵩了,虽然徐阶张居正等人和他一样不择手段,但是他们都是实干家,而他却是只收贿赂不做事,竟然还出现了买官的现象,不过恶人也算有了恶报,他后来终于被徐阶给弄下台了,而严嵩下台之后,他还是不死心,那些从他那里买官的人全都开始集体攻击徐阶,而后来又将蓝道行害死,又回到的了首辅的岗位上,可是严嵩的同党罗龙文却当起了强盗,发誓要取徐阶首级,也正是因为这句话,他成为了徐阶逼迫严嵩下台一把利器,徐阶又将所有的锦衣卫调集起来保护自己的家眷,把罗龙文的事情搞大,并且声称自己正在受到严重的威胁,这是,严嵩已经被逼到了死角,最终下了台。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人们不应该因为一些眼前的利益而不择手段,这样会失去别人对自己的信任,只有诚信待人,别人才会诚信对待自己,这样最终才会有一个好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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