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发现问题的根源,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工作总结是对自己工作表现的评估,有助于我们发现自身的优点和不足,以下是一团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云剑行动工作总结通用8篇,供大家参考。
云剑行动工作总结篇1
5月15日,铜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在花果山人民会堂二楼3号会议室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专项办会议精神、市委书记李作勋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全市专项行动推进会议精神,对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调度分析、部署推动。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专项办副主任袁纯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部分市专项办有关副主任单位及区县汇报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有关部门围绕组建专班、涉养老诈骗线索和办理的案件梳理、防范宣传、行刑衔接等8个方面进行了讨论发言。
会议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谋划部署、统筹调度、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好专项行动的政治责任。二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建强专项行动专班,重点聚焦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宣称“以房养老”、销售“养老产品”、开展“养老帮扶”、代办“养老保险”等六种养老诈骗类型,无一遗漏地进行重点梳理,全面清查,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密切协作,有针对性的全面开展无死角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和线索收集,针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采取闭环式运行、“销号式”清单管理,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争取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性成果。三要强化督导,定责问效。各级各部门要聚焦工作成效,全面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工作督促指导力度,市专项办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暗访回访,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重视不够、成效不明显,影响全市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副主任、各区(县)党委政法委、公安局分管领导,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综合组、打击组、整治组、宣教组组长;市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云剑行动工作总结篇2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河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展开工作,开展安全宣传,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领导十分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布置会”,成立了以周学兰校长为组长,副校长闫雄韬为副组长,校级领导、各科室主任、班主任、安保人员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重点和职责分工。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负责的良好局面,分别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师生安全,创建平安校园。
二、深入宣传,不断扩大社会影响
为不断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的社会影响,我校利用分发宣传单、利用宣传栏、升旗讲话,橱窗、展板、板报、告家长书、交警到校讲座,知识竞赛、校讯通平台等形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教育,不仅教育师生,更要教育家长,在学校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确保整治成效。
三、真抓实干,实施方案落实到位
对照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我们一一进行了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改进。设置交通安全课,由班主任主讲,学校提供资料,课本。或共同商量教育内容,认真准备,详细写教案,有记录,有反馈。
接送学生的车量情况,驾驶人情况我们认真排查并建立了台账,并进行了复查,本学校的车辆也不例外。对学生乘车情况、行走路线进行排查,对学校周边路面情况、弯道、交叉口、校门口的交通警示标志进行了排查。在校内设置机动车慢行提示牌,每次学生放假前必讲交通安全。放假开学学校派专人到路口,附近车站维持交通秩序。
全体师生及家长、学校私车驾驶人,无证不准驾驶;不合规定的各种型号车辆、带病车辆、超载车辆不准乘坐;重点地段、时段,校内及校门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放假、返学高峰期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
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学校与各班主任、科任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与家长签订《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与学校所有私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对领导组成员责任不到位,班主任教育宣传与管理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驾驶人没有按照责任书要求履行职责所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协助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加强对违规车辆、无证驾驶人、重点时段和路段的管控,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违规车辆,接送学生车辆有规行为及时举报。
四、突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切实增强师生及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改善校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秩序,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我校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交警队,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充分配合,集中治理,取得了显见性的成效。
在学生放假、返校时段组织相关人员到校外到路边维护交通秩序,引导学生安全乘车,并配合邢台市、县交警进行实地检查。对所有接送学生的车辆定期展开专项整治。对存在超载或车况不佳、“三无”车辆等显见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进行查纠。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三轮车等存在违规情况的都不放过,认真教育,正确引导,通过连续行动,现在未发现违规车辆和驾驶人。师生及家长未发生交通事故。
五、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我们的学生大多来自农村,由于长期缺乏安全教育,造成了部分农村家长安全意识薄弱,尽管我们经常宣传教育,但无证驾驶、三无车辆、违规车辆等不安全隐患可能存在,为了消除这一隐患,我们决定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安保值班排查的范围,并及时与交管部门沟通,尽最大努力改善和逐步消除这一隐患。
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交通安全工作已深入人心,老师、学生和家长都深有感触。学生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了遵守交规意识。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己成为学生们的自觉行动。开展此活动以来,我校的交通安全工作到位,没有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广大的家长对孩子的在校学习感到放心,同时,社会对学校的满意程度有了较大提高。可以说,我们开展的特色活动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学校各项工作起了支撑和推动作用,最重要的是师生及家庭安全进一步得到了保证。
云剑行动工作总结篇3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而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生,所以,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二、全力拯救病危受伤的野生动物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xx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08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三、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2008-2009年度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08-2009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08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四、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活动
(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08北京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云剑行动工作总结篇4
端午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各市纪委、监察局,省各委办厅局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各直属单位纪委、监察室,省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省监察厅各派驻监察室,省级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近期召开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毅力,狠抓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五一和端午节期间,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下旬到6月中旬。
二、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和督查面不少于20%的要求,省各委办厅局和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进行检查;省级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分别对省级机关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进行检查;省纪委对各地各部门进行抽查、督查。
三、督查内容
1、纠正“四风”问题和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重点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行为,尤其是公款购送电子红包、电子购物卡、在单位食堂大吃大喝等隐蔽性“四风”问题。
2、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办理信访举报,检查单位财务和报销凭证,以及查处、曝光顶风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况。
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主要做法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四、督查方法
(一)集中检查。
1、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商务、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重点检查辖区内的商场、宾馆、酒店等商贸企业违规销售商业预付卡情况。尤其要重视检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快递等隐蔽渠道收送礼品、礼金、礼券(卡)的行为。
2、抽查党政机关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情况。
3、暗访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高消费娱乐等。
(二)信访核查。重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五一和端午节期间,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穿上隐身衣、更为隐蔽的“四风”行为,要快查速结,回应社会关切。
(三)督促检查。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抽查财务账目和会计凭证、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四)通报曝光。省和各地各部门要集中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五、相关要求
1、认真履职,严格执纪。节假日期间是“四风”问题高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横下一条心,坚决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克服懈怠情绪,在“常、细、长”上狠下功夫,抓住五一和端午节这个重要节点,严格执纪监督问责,正风肃纪。
2、统筹协调,精心组织。节假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严密组织,合理调配人员力量,重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
3、加强研究,创新方法。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要总结新鲜经验,顺应形势变化,坚持与时俱进,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效力,建立长效机制。
6月30日前,请各市纪委和省级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将督查工作总结和汇总后的统计表(见附件,表式请在“清风扬帆网”(x)的“通知公告”栏下载)报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省级机关、省属高校、省属企业督查工作总结及统计表分别报省级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和省国资委纪委。
联系电话:x(传真)
云剑行动工作总结篇5
依据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特〔20xx〕160号)、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排查清理“回头看”和整治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农明电〔20xx〕108号)及《蚌埠市农业林业委员会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农林〔20xx〕249号)文件精神,我区迅速落实,成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大棚房”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早安排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这次清理整顿主要包括全区所有借设施农业之名,擅自改变农业用地用途,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居住、休闲等性质的“大棚房”;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变更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等问题;包括在建及建成后出售、出租和自建的“大棚房”以及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坚决遏制了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了良好环境。
我区于10月12日召开了xx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部署会,制定了“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有力地加强了对“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领导。10月31日,召开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再次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镇要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同时要求各乡镇近期内开展“大棚房”排查摸底清理回头看工作。11月14再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对已摸排出的问题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同时对回头看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查彻改,不留死角。
(二)全面细化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全区各镇都成立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所有农家院、采摘园、生态园、“大棚”进行全面排查,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三)强化工作措施,依法整治整改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坚决彻底清理“大棚房”和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各相关单位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清理“大棚房”,做到农地农用、还地于农。
二是认真对照“大棚房”整治标准逐一进行排查,要做到排查一宗,确定一宗,整改一宗;各镇政府及时组织人力、财力,对违法建筑物该拆除坚决拆除,该平整复耕的平整复耕,有效避免土地荒芜,确保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四)认真组织“回头看”,坚持标本兼治
区农林委、国土分局以及各镇抽调人员组成排查摸底组,在村两委配合下,立即开展“暴风式”回头看检查。按照“逢园必进、逢棚必入”的要求,进行全面复查,逐一建档立卡,建立清单、台账,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现场督察,督促各镇认真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回头看”工作。要求各镇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并派出专人逐点位核验,对是否存在新建“大棚房”以及原有“大棚房”是否存在拆除清理不到位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认真组织再排查、再整治工作
针对再排查核查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整改工作。依照清理整治方案的排查类别和要求,坚持全覆盖、无死角,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全面详细排查,我区未发现新的违规项目。
(六)加强协调联动,建立长期监管机制
一是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协调联动、相互配合、集中攻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大棚房”违法建设和租售行为,确保如期清零;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源头管控,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切实将“大棚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二、排查成果
我区在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共排查塑料大棚50435个,面积59340亩,日光温室5个,面积7.7亩,连栋温室3个,面积33亩。其它农业设施65个,面积5.5亩。共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6个,涉及棚数9个,土地面积8.22亩。
回头看排查中,共调查塑料大棚50581个,面积59465亩;日光温室5个,面积7.7亩,连栋温室3个,面积33亩,其它农业设施65个,面积5.5亩。在回头看检查中,我区对发现的个别小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第三次再排查中,我区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排查,我区未发现新的违规项目。
三、问题整改情况
经过前期排查,共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7个,涉及棚数10个,土地面积13.22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4.72亩。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1、曹老集镇周郢村大棚塑料厂:已经整改到位。
2、吴小街镇刘亮蔬菜整理仓库:已经整改到位。
3、吴小街镇吴延庭大棚仓库:已经整改到位。
4、梅桥镇刘德忍织小网厂:已经整改到位。
5、梅桥镇焦乃六农资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6、梅桥镇贾标饭店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7、云尚生态园餐饮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抓好“大棚房”问题整改,特别是做好监管落实,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遏制出现新的违法行为。
2、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大“大棚房”清理整治政策深入人心。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作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浓厚氛围,有效遏制“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3、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在耕地保护、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方面用制度加以规范,确保农用地用途不改变。
云剑行动工作总结篇6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开展货车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交发〔2021〕81号)要求,我局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0月10日组织开展为期40天的货车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取得了预期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货车专项整治行动,成立货车专项联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研究解决重大决策问题。负责统筹协调、信息报送、组织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
专项整治期间,悬挂宣传条幅2条,发送新闻稿件1篇,走访运输企业3家,向沿途乡镇、货运企业及货车司机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加强了货车专项联合整治行动的舆论宣传引导,保证了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为专项整治行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工作实效
与公安交警部门及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路政中队紧密配合,细化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专项联合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26次,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货运车辆101辆,危化品车辆15辆,查处非法改装车辆5辆,处罚超限超载车辆13辆,卸载632.2吨。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大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继续深入开展进企业、进乡镇活动,不断提高公路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确保全县道路持续稳定发展。
(三)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协作机制。
云剑行动工作总结篇7
为进一步加强办事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大鹏新区20xx年度冬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深圳市大鹏新区城中村及“三小”场所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我办事处现开展20xx年度冬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燃气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重点排查整治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安全隐患,严肃查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提高用户及经营者安全意识,从根源上消除各项燃气安全隐患,确保办事处燃气行业安全平稳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鹏办事处20xx年冬季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傅伟忠同志担任,成员由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市建设管理办(建设),办公室主任由阎剑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1.统筹协调办事处20xx年冬季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2.依据职责开展燃气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入户检查情况、用户档案信息管理情况,及时将违规向直排式热水器用户供气的企业(气瓶照片、送气电话等)、用户信息(用户名、联系电话、用户地址)、简要事实经过等内容或直排式热水器来源等信息分别报送新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督促燃气企业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加大辖区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联合新区在出租屋集中区域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活动;督促辖区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在送气过程中向用户积极宣传安全用气知识,严格落实入户安全检查制度;督促社区网格员在入户排查过程中向用户积极宣传安全用气知识。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用户名、联系电话、用户地址),及时更新,发现直排式热水器及违规供气的,及时查处,同时将排查整治数据和违规供气的企业信息(气瓶照片、送气电话等)简要事实经过等内容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三)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指导、监督社区网格员做好辖区内出租屋、居民住宅、“房中房”等区域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执法队
配合新区城市管理局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擅自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黑燃气)以及利用机动车辆或者其他运输工具作为储存场所定点或者流动销售瓶装燃气行为(不含为预约用户提供送气服务的行为)。配合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对威胁燃气经营场所安全的违法建筑物及燃气设施安全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大鹏市场监督管理??
负责对流入市场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钢瓶实施查封、扣押,并依法追究燃气充装单位责任;加强燃气器具生产环节和销售行为的监管,严格查处生产或销售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违法行为。
(六)各社区工作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拉网排雷”工作,负责辖区内“三小场所”、餐饮企业、出租屋、居民住宅等区域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房中房”,发现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当场责令业主、租户立即整改,并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用户名、联系电话、用户地址),及时更新,同时将排查整治数据和违规供气的企业信息(气瓶照片、送气电话等)简要事实经过等内容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四、实施阶段
专项行动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2月14日止,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暨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10日)
1.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配合新区城市建设局开展20xx年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宣传重点是辖区内的出租屋集中区域。
2.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题宣传和部署工作,明确专项行动重点,督促辖区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自查自纠,并收集自查自纠结果报送至新区城市建设局。
(二)排查整治及常态化宣传阶段(20xx年11月13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
各成员单位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跟踪到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要加强协作,详细记录,按要求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周排查、整治情况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汇总,发现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立即将情况报送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按时向新区生态城建局报送相关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在开展入户排查的同时要做好常态化宣传,派发安全用气宣传资料。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14日)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不定期组织“回头看”联合排查行动,保持高压态势,督查和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辖区瓶装燃气行业规范经营常态化。督促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强化社会责任感,加强气瓶质量管理,继续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入户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宣传活动,让安全用气意识深入民心,增强居民安全用气风险辨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源上遏制瓶装燃气事故的发生,维护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大查处,联合执法。
排查整治工作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摸底查源的基础上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经营瓶装燃气行为、违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情节严重或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置,不允许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协调,信息共享。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相关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共享排查整治信息,遇到突发情况要即时上报,并于20xx年2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总。
云剑行动工作总结篇8
我镇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特别是在春节前后,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成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解决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作问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协调解决了拖欠镇环卫工人王卫东2.7万元环卫工人工资,解决了拖欠近10年的遗留问题。二是协调解决了20xx年综合文化站建设承包方向治国拖欠民工工资2万元,避免了民工与施工方的矛盾激化与冲突。三是解决了双柏树村聚居点原遗留拖欠民工工资3.8万元问题,有效的保证了春节期间辖区稳定与和谐。
二、解决措施
春节前,按照县政法维稳系统,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我镇着力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拖欠民工工资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一是组建专班,成立工作组,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成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解决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问题。二是多方联动,加强配合。先后与县劳动监察、仲裁大队,县人社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多方渠道帮助农民工维好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县级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农民工拖欠工资工作整治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良好氛围。
二是继续加大对故意拖欠民工工资打击力度。
三是大力做好民工依法依规维护好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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