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篇作文都需要有一个明确的中心思想,我们可以通过反复的修改来完善自己的作文,下面是一团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我和车的故事作文优秀7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和车的故事作文篇1
在冬至这一天,太阳刚好直射在南回归线(又称为冬至线)上,因此使得北半球的白天最短,黑夜最长,我国的位置就是在北半球上。
冬至过后,太阳又慢慢地向北回归线转移,北半球的白昼又慢慢加长,而夜晚渐渐缩短,正因为如此,冬至便成为历法上重要的节气之一。所以古人有"冬至一阳生"的说法,意思是说从冬至开始,阳气就要回升了。在古代,冬节曾是一个隆重的日子,在周朝,因为周历的正月是夏历的十一月,因此,周代拜岁和贺冬并没有分别,一直到汉武帝采用夏历后,才把元旦和冬至分开,因此,也可以说:过"冬节"是自汉代才有的。汉代甚至在冬至前后,从皇帝到百官都停止办公,全部休假,就像现在的过年。富人都喜欢过节,于是又有"有者冬至夜,无者过一夜"、"富人吃一夜,穷人冻一夜"的俗谚。冬至要吃美食是人们过节的传统习惯,中国大地冬至的食俗南北不同。
冬至吃汤圆,是我国的传统习俗,在江南尤为盛行。民间有"吃了汤圆大一岁"之说。冬至吃汤团又叫"冬至团"。浙江等地每逢冬至这天,全家男女老少都要集齐,嫁出去的女儿也要赶回婆家。家家户户要做荞麦面吃。习俗认为,冬至吃了荞麦,可以清除肠胃中的猪毛、鸡毛。杭州人在冬至都喜吃年糕。在每逢冬至做三餐不同风味的年糕,早上吃的是芝麻粉拌白糖的年糕,中午是油墩儿菜、冬笋、肉丝炒年糕,晚餐是雪里蕻、肉丝、笋丝汤年糕。冬至吃年糕,年年长高,图个吉利。
冬至吃狗肉的习俗据说是从汉代开始的。相传,汉高祖刘邦在冬至这一天吃了樊哙煮的狗肉,觉得味道特别鲜美,赞不绝口。从此在民间形成了冬至吃狗肉的习俗。现在人们纷纷在冬至这一天,吃狗肉、羊肉以及各种滋补食品,以求来年有一个好兆头。冬至进补,养生益寿,既可治病,又可防病,经医学家们证实,冬天调养得好,春夏发病就少。正是基于这个观点,冬补应以高蛋白、高热量的食物为宜。可用各种鱼类及牛、羊、狗肉,加放中药人参、黄芪、桂圆、红枣等,或做汤、或为膳。只要脾胃吸收好,进补后定会使人储备更多的能量,从而增强免疫抗病能力。
总之,凡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久病体虚,劳力过度,劳神内耗,产后,术后及亏虚早衰者,均为冬至进补的对象。
我和车的故事作文篇2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在我识字读书的时候,我根本不了解这些话,不相信书中有那么多的好东西。
记得有一次,我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许多书回来,我特别喜欢看,渐渐地和这些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最喜欢的是妈妈给我买的《昆虫记》,每天放学做完作业,就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妈妈叫我吃饭我也不知道,一直等她来房间叫我,我就把书放在枕头底下,和她去吃饭。晚上上床以后,关了灯,我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看书,结果妈妈查房,我被抓了个现行,缴了书,强迫我睡觉。
上学、放学路上,我也捧着书看,有一次由于看得太专心,差点掉进路边的臭水沟。
我从书中了解了许多知识,这是书给我最大的益处,我感谢书,让我变得聪明。现在我每天都拿出一定时间看书,有时睡午觉,我睡不着,因为我的枕头底下有一本书,每当妈妈睡着了,我都会拿出来看。
书是万花筒,书是大观园。书里的生活五彩缤纷,书里的生活色彩斑斓。来吧,让我们进入书的海洋。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我和书的故事还在继续。.。.。.
我和车的故事作文篇3
书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在我很小的时候,书就走进了我的生活,一个不曾读书的人,他的心灵一定是粗糙的。
在我上幼儿园时,通常都是妈妈或者外婆,拿着童话书给我讲故事,那时候,我对书的内容产生强烈的.兴趣,到了我会认字时,我就开始读一些拼音绘本,最喜欢的当然还是童话故事。我经常与小伙伴们互相借阅故事书,这些书几乎让我废寝忘食,忘记了周围的一切,甚至时间。
等我上小学二年级时,我已经读完了《安徒生童话》、《小猪唏里呼噜》、《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这些书丰富了我的整个童年,因此,我的童年生活过得非常充实与快乐。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先后又看完了大部头《西游记》、《三国演义》、《大宇神祕惊奇》、《吴姐姐讲历史》等。
在这些书中,我认识了英雄关羽、张飞,结识了少年神探大宇和他的一些侦探助手,让我感受到无限的侦案惊险与离奇,《西游记》更是让我懂得了取得成功的艰辛与不易,唐僧一行四人经历重重磨难,最后取得真经的故事,这些时时激励着我,也鞭策着我前行。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我没有一天离开过书,书是我的财富,书是我的老师,更是我的伙伴与朋友,我将一生与它相伴。
不是所有的事物都能带给我们快乐和欣喜,只有书,在给予我们知识的同时,还让我们的内心变得充盈与丰富,让我们的视野变得高远辽阔,书,引领着我们成长,伴我走向更广阔的世界。
伴着书香,我在一天天的成长。
我和车的故事作文篇4
在马路的一角或者一边,我们都能见到警察叔叔那伟大而少被别人留意的身影。
我每天放学的时候,周六日下楼去采蝶轩蛋糕店买早餐的时候,总是要经过那一个路口。不管早晚,我每次经过那个路口都能见到警察叔叔。他们总是站在人行道的红绿灯旁。每每见到一个冲红灯的人,总是拿起挂在他胸前的那一个白色的小哨子吹了一下。虽然那声音又尖锐又响亮,让心烦的人听了更烦,这一哨声明显是提醒别人不要冲红灯,因为这样是犯法的,但是我觉得那哨声是一个提醒别人的温馨提示,听起来不刺耳不烦。那个人冲红灯过来后,总是提醒一下他(她)。当然,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比如说一个青年:“靓仔。生命系好重要咯,以后毛冲红灯啊。小心d啊!”比如说一个老人家:“阿伯,注意d啊!冲红灯系好蚁险咯!”这话听起来暖暖的,同时有点严肃在里面。
我很敬佩警察叔叔。因为他无论哪个时候,总会出现在危险地段,保护着人们的生命财产。他是多么地伟大啊!牺牲自已的时间。并且我觉得一些警察叔叔很勇敢。曾经在新闻中听说过一个警察叔叔见到一位大婶被抢了钱包,他马上冲上去。抓到小偷时,小偷不死心,便挣脱警察叔叔的手,抽出刀插了警察叔叔两刀,拿钱包逃了。警察叔叔叫来他的同事,将小偷捉住。你看,那个警察叔叔是多么地伟大啊!那个大婶探望警察叔叔送她一面锦旗和一些钱是时,他分文不收,收下了锦旗。他们为我们这些老百姓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有时还会为此献出生命。有谁这么笨呢,浪费自已的时间和健康来保护我们。只有警察叔叔这么“笨”。那不叫笨,那叫乐于助人。
警察叔叔,你是我心目中的一个英雄!
我和车的故事作文篇5
我和书是兄弟,这句话听起来有点江湖义气。
古人在书中找到了颜如玉,找的了黄金屋。而我看来,书就是书。就像船的锚一样,起落之间本已举无轻重,无须再添加任何修饰。
当读书不是为了考取功名利禄,不是为了说话时滔滔不绝时,我和书便拥有了一片简单的快乐。
每天早上,当我用手去关烦人的闹钟时,手指先碰到的是一排光溜溜的书脊。那份奇妙的感觉会使一整天都有好心情。夜里被它们挤得缩手缩脚的不快也早已得驱散得无影无踪。
溜去朋友家玩,看见他们家一整墙是书被锁在柜子里,散发着一种银灰色的光泽。这时,我的希望便是这些书应该有人去品位,去欣赏。不让这些书变成寂寞的经典,无人去喝彩。
我自己的书,每一本都是宝贝。买来以后,先要用餐巾纸拂去上面的灰尘,然后包好书皮。但是,我不会马上去读,而是一页一页地翻着。用手指去摩挲书中每一个字迹的纹路,让幽幽的墨香弥漫在静谧的空气中。
写完了该写的作业,见完了该见的朋友,我会找一个安静的下午,坐在屋子的角落,静静地读书。我会进去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和书默默交谈。而此时,我便拥有了一份真正的快乐。暂钱买书的辛苦,去买书的汗流浃背,一切都已不再重要,因为这和读书的快乐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我和书,总有说不完的故事……
我和车的故事作文篇6
书是前辈们知识的结晶。书像一艘非凡的战舰,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像一双翅膀,带着我们的梦想起航;书像一只精灵,为我们带来欢乐……
我最喜欢在家里安安静静的看书,即便我只是坐在一个小板凳上,心却在跟小说旅游;跟鲁一起冒险;跟高尔基一起回忆他的童年……不过,因为读书也发生了一件趣事呢!
下午,我做完作业,如饥似渴的打开书,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进食着。可正当我读得津津有味时,我的弟弟急切地跑过来,像一只可爱的小鸭子,可在我眼里,他就是一个阻止我看书的恶魔,为了防止他阻止我看书,我说走就走,一边飞快地走着,一边把眼睛紧盯着书,就好像一放松它就会跑掉。我弟弟迈着他的小短腿,竭尽全力地追赶着我,就好像我抢了他什么“价值连城”的宝物,可他又怎么追的上我呢?所以,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是由他震耳欲聋的哭声终止的。
还有一次,我又有了一本新书,名叫《秘密花园》,书对我有着不可描述的诱惑,所以我放下手中所有的事情,迫不及待的打开书,脑中的问题更是一个接一个来:秘密花园是什么样的?为什么要把它锁起来?为什么他要帮她?直到晚饭时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下,不得不说的是这本书中人物的悲欢离合——真是让人牵肠挂肚。
书对我们人类而言那益处更是不言而喻,所以——我们要多读书,成为国家的栋梁,让国家更加富强。
我和车的故事作文篇7
老舍先生曾说过:“集邮长知识,嗜好颇高尚。切莫去居奇,赚钱代欣赏。”在学完第六单元第一课时,我被邮票所深深地吸引了,也成了一名集邮爱好者。收集邮票时发生了许多趣事,我把其中一个故事讲给大家听听。
一个星期四的晚上,妈妈出去听课,我一个人在家写作业。不一会儿,作业就写完了,闲着没事开始翻箱倒柜地找起邮票来。我左翻翻,右找找像一只顽皮的猴子,不费九牛二虎之力就找到了一张五指山的邮票。只见那山上一棵棵又高又大的椰子树,叶子像一把把绿油油的蒲扇,为人们送来阵阵清凉;椰果又肥又大,青绿青绿的像一个个圆球。在雄伟壮观的山底下,有几个农民在烈日下干着农活,汗水把衣服都浸湿了,还在不停地干着……
我被这幅图画所具有的魅力吸引了,于是小心翼翼地拿起来,把它放到自己的书本里。那时就像吃了甜滋滋的蜜一样,心里美滋滋的。
可是老天偏偏与我作对。妈妈回家看见一片狼藉,就大发雷霆:“你是不是动我的邮票呢?”
“不,我……没有。”
“说实话,没关系。”
“我发现一张漂亮的五指山邮票,把它悄悄地放到我的书里夹着了。”妈妈听后,没有批评我,反而给我讲起邮票的来历,我听得津津有味。
从此,我就爱上了邮票,就像罗斯福说的那样:“不论怎么样,集邮所带来的欢乐,证明我们的爱好是可取的,我们得到的足以抵偿我们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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